中国家族企业接班人计划(7)
2007年全球范围内家族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24年,其中30%能传承到第二代,10%能“活”过第三代,只有3%的家族企业在第四代及以后还在经营。在华人世界,可供参考的长寿家族企业不多,而至今已有123年历史的李锦记,无疑是3%中最具参考和借鉴价值的企业之一。
2010年5月,在中央统战部和全国工商联支持下,李惠森成立了“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家族企业传承与教育委员会”。国内许多家族企业父子已加入成为委员,他们已开始相互交流,不断学习探讨如何完成家族企业教育与传承的重任。
2011年3月,作为全国政协委员,作为家族企业成功典范的代表,李惠森在全国政协会议上提交了《关于重视培养家族企业接班人的提议》。这一提案,更为广泛地引起了国内家族企业的重视。
金刚家族勇敢地背离了日本传统文化的长子继承制,而是选有健康心态、责任心和智慧的儿子继任。甚至,他们也不限于儿子。
日本金刚组千年传承
日本的金刚组株式会社成立于公元578年,至今已有1400年历史。
578年,朝鲜人柳重光东渡日本,开始了自己的建筑事业。593年,圣德太子招请柳重光等人主持修建“四天王寺”弘扬佛法,此次修建让金刚家族在日本声名鹊起。
607年,金刚家族开始营造法隆寺,此寺达到日本古代木造建筑的最高峰。
1583年,丰臣秀吉将大阪城修建成地势险要的军事要塞,金刚家族是其实际组织者。
明治维新时代,金刚家族因明治天皇的“灭佛毁寺”运动而受到了巨大的冲击。为了度过这次因政治变化而带来的经营危机,金刚家族展现了其特有的韧性。他们果断向新的领域进军,开始从事商业建筑的建造与维修。
“二战”给金刚家族带来了更大的挑战,日本国内的建筑业基本都停顿下来。金刚家族再次调头,通过制造军用木箱和棺材熬过了这一次大危机。
1955年,日本经济从复兴走向高速增长,身为第39代传人的金刚利隆抓住了这次机会,迅速拓展经营规模,由单一寺庙建筑、庭院建筑业发展成综合建筑业,将日本独特的建筑美学与水泥建筑工艺融为一体,创建了独自的建筑工艺。“金刚组”由此不断成长壮大。
不过,这家延续了1400年的家族企业在规模迅速扩大的同时,也埋下了衰退的种子。
1990年代,日本经济遭遇严重的衰退。在1980年代购买大量土地从事建筑业的金刚组经受前所未有的考验,四处借债,摇摇欲坠。
2006年1月,无力清偿庞大负债的株式会社“金刚组”在金刚家族第40代传人金刚正和的手中出售,金刚组卖掉了除寺庙建筑之外的全部业务,重归主业。
这个全球最古老的家族企业,在1400年传承中,凝聚了一套颇为值得借鉴的传承之法。
一、选择一个稳定的行业,是延续40代的重要基础。
二、拥有高超的建筑工艺是其生存发展的核心技术。
三、金刚家族内部特有的组织管理架构独特,家族成员组成金刚组,“堂主”相当于总裁一职,金刚组内分成多个小组,约5至8人为一组,各组保持其独立性,互为竞争。小组会集中改良固有技术,接单时总部会评估各组的能力,借以决定哪一组承办工作。
四、以佛教寺庙的建造与维修作为自己的核心业务。坚持最最基本的业务对公司来说非常重要。
五、在家族企业传承最关键因素的继承人选择问题上,金刚家族勇敢地背离了日本传统文化的长子继承制。他们不采用长子继承的做法,而是选有健康心态、责任心和智慧的儿子继任。
甚至,他们也不限于儿子。
1934年,金刚组传至第37代时,世袭子孙无意经营,家族首次任命第37代嫡孙之妻挑起家族大梁。金刚家族为了延续传承还有一个诀窍,女婿进门时,他们会要求他改姓,这样即使某一代没有儿子,也不会断代。(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