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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峥:三网融合趋势下电视业界管理政策取向探析

来源:CCTV调研中心 作者:刘小峥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3-05 11:15 
核心提示:随着互联网电视的出现,传统电视的受众界限已经模糊。原本不会使用电脑上网的观众,如今也能便捷地用电视机上网。那么,他们还是传统的电视观众吗?

一、本论题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1、问题的提出

随着互联网电视的出现,传统电视的受众界限已经模糊。原本不会使用电脑上网的观众,如今也能便捷地用电视机上网。那么,他们还是传统的电视观众吗?

2、国外业界现状,以美国为例

(1)市场层面。美国市场在前几年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网络电视机顶盒,它可将电脑信号传送到电视机上,消费者用操作电视机的简单方法从网上下载影视作品,甚至还可以上网。但是它们的上网功能还不全,最近微软推出的MSNTV则具有很强的上网功能。

(2)法律层面。FCC应确保建立一个广泛健全的通信服务竞争框架,鼓励创新,促进在国内外的竞争,使消费者真正实现通信服务的选择,从而推动国民经济发展。

(3)技术政策。技术中立是促进技术发展的必要的激励政策,管制者不应当倾向于选择某项技术,而应当创造一种环境,鼓励不同技术和行业部门之间进行竞争,允许各种宽带新技术应用在互联网上。

(4)产业层面。美国市场调研机构Forester公司公布,许多广告客户均证实在未来三年内将增加一倍的资金用于在线广告。

3、国外研究现状,以美国为例

美国立法研究比较完备,其监管体系也能较好地处理通讯市场自由竞争与反垄断的关系。在市场研究方面,由于美国一贯秉承市场经济、自由竞争学说,所以对业内个案研究较多,其结论一般也归结到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法则。而对于宏观层面的研究,尤其是有利于行业整体发展、在促进国民经济增长方面形成合力的研究不够。

(1)两网交融说。

(2)颠覆电视说。

(3)网络变身说。

(4)网络激增说。

4、国内的三网融合概念

三网融合被列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这是宏观经济研究的重要成果。三网融合是信息网络的发展趋势。三网融合涉及技术融合、业务融合、行业融合、终端融合、传输融合、政策融合等多个方面,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

(1)来自业界的观点。

依托广电说。依托网络说。

(2)来自监管层的观点。

以有线网络为基础。

以移动通讯为龙头。

(3)来自学界的代表性观点。

政策调整说。

高度竞争说。

(4)立法方面。

我国的《电信法》迟迟未能出台。要实现电信与广电的全面竞争和互相进入,不能仅仅依靠行政手段,因而有必要尽快出台“通信法”或“电信法”,将信息传播等全部纳入法律规范范围,有利于推动三网融合。

(5)最新政策。

2008年1月18日,国家广电总局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该文件规定,从2月1日起,鼓励广播电视机构利用国家公用通信网和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提供数字电视服务和增值电信业务。同时,在符合国家有关投融资政策的前提下,支持包括国有电信企业在内的国有资本参与数字电视接入网络建设和电视接收端数字化改造。

(6)简要述评。

综上所述,对于三网融合的大趋势,国内外的业界、学界、管理层都在认真思考,积极应对,各种应对思路和发展观点层出不穷。从电视业界实际情况来看,内容生产、内容运营、设备制造、系统集成等产业价值链环节,都在围绕市场各出新招。

二、我国三网融合进程迟缓的主要原因

1、行业保护。

电信部门和广电部门从各自的角度出发,都要对各自的行业领域负责,所以客观上一度处于互相禁入状态。

2、技术问题。

而智能化终端设备尚未出现,用语言、思维操控电视机的技术还处于研发状态。即使智能化产品将来进入市场,其价格在相当一段时间内难以具有竞争力。

3、政企关系。

工信部的行业管理职责非常明确,政企关系分得比较清楚,管理起来力度较大。对广电总局而言,从行业系统来讲,各级广电媒体不是单纯的企业,都还承担着宣传事业功能。从行政区划上来讲,省、市、县的党委、政府,对各级广电媒体具有党务和行政管辖权。这也是三网融合必须审慎进行的原因。

三、三网融合趋势下电视业界管理政策取向

综合上述各种因素,为了促进我国电视业的发展,在政策取向上应该注重:

1、开放

三网融合是一次媒体大融合,实质上是电视与新媒体(比如互联网)的大融合,这是不可逆转的趋势。行业监管层的政策走向,应该是越来越开放,越来越合作,越来越强调可持续发展;

2、合作

不仅表现为与工信部的合作,还要体现在与其工业行业以及信息化领域的合作。因为在开放政策的影响下,终端设备(这里更多地指向电视接收机)制造商会更倾向于和内容生产商合作,因为就传输途径的物理属性而言,已经难分长短。鼓励制造商与广电媒体加强合作,以尖端技术融入广电网,本身就有利于广电网的革新进步。

3、淡化

淡化广电总局和广电机构的关系,不仅政企分开,政事也要分开。这样做不是淡化责任意识,也不是淡化管理职能,相反,是强化管理的一种手段。如果淡化这种关系,放手让广电媒体在市场竞争中搏击风浪,它们才能比较成熟地自立起来,不至于被三网融合的大潮淹没。

4、分权

分权的前提是集权。把节目内容监管权,在制定行业守则的前提下,分散到以利益团体为聚合单位的全社会。这样做看似分散了权力,实际上广泛整合了社会资源,扩充了广电部门的执法手段,也可有效规避行政风险。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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