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时代的商业革命(2)
理性主义和人文主义,两条路线的斗争贯穿管理学史。梅奥确实比泰勒深刻,工人们有比钱更高的需求。但迄今为止,泰勒仍比梅奥有用。人文主义在实践最深入的企业,也是依附理性主义的主流。如果允许工人完全服从内心的召唤,企业将解体。
将个性能力和需求截成同质的协作。企业创造工作机会的同时,也在破坏员工。工具反超目的。
试概括工业范式第二定律:产能限制个体需求/能力层级。工业范式第三定律:在限制需求/能力层级内扩大产量。有点像郭德纲的段子:“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坏消息是,我们迷路了,以后只能吃牛粪了。好消息是,牛粪有的是!”
当限制需求饱和,回到第二定律。提升需求层级,相应细分市场。通用汽车天生就有多种车型,1928年超越福特公司成为第一。
当技术饱和,回到第一定律。如此往复。工业史就是将人类的长期绝对稀缺分割成多期相对稀缺。
蓝领和白领的划分,也是基于工具而非目的,也是限制工人。新兴的知识型组织和创业企业需要全能工人,相应具有整体意识。就像一个故事,问三个砌砖工在做什么,第一个说“砌砖”,第二个说“赚钱”,第三个说“建造世界上最特别的房子”。
一家美国汽车公司曾拆解一辆日本车,研究装配流程,发现在引擎盖的三处,用相同的螺栓接合不同的部件。而美国车对应使用三种螺栓,组装较慢、成本较高,三种螺栓分别由三组工程师设计,性能都不错。而日本公司由一位工程师负责整个引擎或更大范围。
全能工人相应采取不同的组织形态。知识型组织采取合伙人制,创业企业多数由创业者主导,相应削弱外部资本的控制。
马斯洛将需求分五级,麦格雷戈又将五级分成两部分:心理和安全是低级需求,其余为高级需求。这是心理学的划分,商业的低级需求还包括速度等。中国成为世界工厂,低级需求的生产已经绝对过剩。技术还在进步,但除非创造新物种,已趋近极限。例如摩尔定律,电脑主频还能翻番,但对人脑没有意义。
工具稀缺的卓越实践,对于工具过剩却是拙劣的实践。同样基于短板、格雷欣法则,将围绕消费组织生产。不只降价直至免费,或增加消费环节的投资。今后将进入高级需求。而消费最大化,意味着释放所有需求层级。
五级只是抽象的分级,实践中可再分。低级需求中高低次序是普遍的,增加数量,直到边际收益递减,迂回升级;高级需求则自我设定次序,有人辞官归故里,有人星夜赶科场。
推翻旧范式第二和第三定律,就是新范式第一定律:自我提升需求层级。新范式第二定律:需求(层级)突变引导(过剩)技术渐变。
在工业范式下,生产者可以连接技术和(已知需求)数量两条小路,连接光明与幽暗,沿路探索。
新范式没有这样的路。技术的突变有方向,技术过剩以后,渐变则没有方向,完全要需求引导,在无限的组合中定位。
新范式的(网络)社群,又是如何呈现的呢?
若干社群雏形
网络时代支持全民狂欢
超女现象
2005年湖南卫视超级女声热播。八卦我所欲,但我更感兴趣的是从产业和组织两个相关的角度来解析。
在我看来,超女开创出一种“多小众”模式。
超女的成功和多小众,在于使受众行动起来。而传统电视受众,只是消极围观。超女粉丝(下称超女众)无疑构成组织,有CI(名称)、协作(拉票),而且是在全国范围。前七名有六个伴随有名字的团体,并且一人一众。显示这种模式可复制。社群组织与传统组织显著不同,后者因一对多的信息和权力结构,被形象地称为金字塔或蜘蛛组织,本文称之为元组织(下篇将专章论述)。
超女众形成后,形成一些首领。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是女性。她们没有传统管理者的激励和约束手段。贴吧和QQ群管理员有权加精和踢人封ID,仅此而已。(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