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田进CCBN2011主题讲话(6)
为落实三网融合总体方案和试点方案关于IPTV、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建设和管理的要求,广电总局于2010年7月专门制订下发了《广电总局关于三网融合试点地区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广局〔2010〕344号)和《广电总局关于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建设和运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广发〔2010〕74号),就平台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总局344号文严格按照两个方案的精神,要求IPTV集成播控平台的建设,由中央电视台(具体由中国网络电视台)会同地方电视台,按照全国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的原则,联合建设。同时,中央电视台及中央电视台与地方电视台组成的联合体,应按照统一品牌、统一呼号、统一规划、统一洽谈、分级运营的原则,与负责IPTV传输的电信企业统一洽谈签约。对外采用统一的播出呼号,分级运营管理IPTV集成播控总平台和分平台。经广电总局批准,上海广播电视台已建的IPTV集成播控平台,其经营管理体制和技术结构体系按照总局344号文件精神加以完善,继续运营。目前,12个试点城市和地区已基本完成了本地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的建设,并与总平台实现对接,为开展三网融合试点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对于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建设,在三网融合试点期间,由原已取得广电总局颁发的手机电视集成播控业务牌照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按照三网融合方案精神和相关要求,在对已建平台改造和完善的基础上,进行运营管理。持有手机电视集成播控业务牌照的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在平台建设和改造中,要进一步加强合作,加强资源整合。
要加快推进网络广播电视发展。近年来,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在规范中快速发展。目前,广电总局已批准598家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针对各地开办网络广播电视台业务情况,广电总局于2010年5月制订下发了《广电总局关于开办网络广播电视台有关问题的通知》(广发〔2010〕43号),明确了网络广播电视台的性质定位、开办条件及申报要求等,支持具备条件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办网络广播电视台。目前,已陆续批准中国网络电视台等11个网络广播电视台。一方面,我们积极鼓励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开展网络广播电视业务,特别是中国网络电视台、央广广播电视网络台、中国国际广播电视网络台、中国电影网等要发挥龙头骨干作用,做大做强,形成品牌。另一方面,我们也积极支持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依法开展业务,不断发展壮大,切实加强网络视听节目播出管理和版权管理,推动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要加快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发展。目前,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CMMB)已覆盖全国331个城市并提供多套节目服务,初步建立了全国统一的运营体系。下一步,一要增加覆盖频点,满足新业务不断增长的需求;二要进一步提高覆盖广度和深度,从地市延伸到县级覆盖,并加强重要场所和室内的深度覆盖;三要加强新技术新业务开发,丰富节目内容,创新业务形态,加强新业务推广应用,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要积极发展新业态、新服务。三网融合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充分利用融合技术,把内容创新、业态创新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特别是要开发出具有新技术特点的新业务,以满足人民群众求新求异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因此,要着力加强创作生产引导,大力发展内容产业、创意产业。要大力发展高清电视、视频点播、在线支付、可视互动、休闲游戏、网络教育、综合信息查询等多样化服务。同时,要按照三网融合总体方案和试点方案的要求,在广播电视网开展相关电信业务。要通过新业务开发,把广播电视网络建设成为以视频服务为主、提供多种综合服务的信息化网络。
2、以数字化为重点,加强技术创新,加快电台电视台数字化,加快有线电视网络双向化数字化改造,扩大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试点。技术进步是三网融合的基础,广播电视推进三网融合,数字化是关键。各级广电部门要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强技术创新,加快推动广播影视数字化。(责任编辑:融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