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总理撰文谈三网融合传递啥重要信号?
7月16日出版的今年第14期《求是》杂志,发表了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文章《关于科技工作的几个问题》。文章指出,“科技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没有科技的发展,就没有中国的发展”;“科技发展的未来,决定着中国的未来”。推进三网融合,“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体制问题是影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一大障碍”。
温家宝总理在文章中特别强调:“当前还存在许多技术上的挑战,需要在网络结构、网络核心设备、网络接入设备、网络带宽、网络终端和业务方面加强自主创新,发展新一代网络基础设施。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每一个领域都是一项系统工程,首先必须选择好方向和技术路线,第二要提高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的协同和集成能力,对具有战略方向性关键共性技术,要集中资金和研究力量实施重点突破。正是这一点上,暴露出我国体制上的一些突出问题,各部门、各行业往往不能在国家目标上形成一致和分工合作。体制问题是影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一大障碍。”
毫无疑问,“在国家目标上形成一致和分工合作”,是温家宝总理的期望;“体制问题是影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一大障碍”,必须坚决破除。在2011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原工信部部长李毅中表示,三网融合是不可阻挡的,是发展趋势。对于三网融合深陷僵局,著名电信专家邓中元认为,目前三网融合推进缓慢或者遇到阻力的原因,不外乎在基础设施、运营、甚至是经营实体等方面。
有关消息证实,三网融合试点已过一年,虽然工作在积极推进,但资源的重新分配以及如何对新资源开发与高效利用,成为了焦点和难点。在目前的体制环境下,共同推进三网融合已十分困难。发达国家的“三网融合”之路,以及世界各地设立统一的融合监管机构实现三网融合的实践表明,融合监管是大趋势、大方向。工信部电信经济专家委员会秘书长、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理事长杨培芳也表示,当务之急是先建立一个高于广电和电信管理部门之上的协调、监管机构。
监管融合是当今全球电信的主旋律。随着传输的数字化,网络的IP化,促进了行业的融合,导致垂直监管不再适应,大部分国家由垂直性的监管逐步转换为横向的监管。我国电信行业一直采用的是垂直管理模式,不能适应三网融合的变化,导致出现重复监管、技术非中立性等问题。我国电信改革可以借鉴EU的管理模式,建立横向监管的管理体制,加大市场引导,积极推进电信运营商网络和业务分离。
三大运营商均以全业务为营销方式,产品和服务的同质化是造成过度竞争的主要原因,难以具有差异化的手段。无论你采用什么通信技术,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通话质量和资费是衡量的标准,不可能判别各运营商的技术差异。所以在电信行业,很容易表现为价格的恶性竞争。为此,必须考虑继续推进对电信运营商的新的重组,促进有效竞争格局的真正形成,适应综合信息服务趋势下的融合业务发展,真正满足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通信需求。
笔者以为,信息通信具有网络新经济特征,应找准信息通信业的社会定位,电信产业应考虑建立适应“三网融合”背景的监管机构,与此同时,应实现网络监管与内容监管的分离,以促进“三网融合”。三网融合的推进必须要解决政府监管机构的融合,使网络的融合才能真正实现。同时还有必要实现政、监分离,从监管统一、监管融合的层面将监管独立于行政部门之外,建立起融合型的国家统一监管机构,打破各部门利益格局,推进资源融合,才能真正进入三网融合进程。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