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三网难融难合
三网融合到底走到了哪一步,各有说法。专家们此起彼伏的不同声音和观点,更让人有置身云雾之感。
5月20日,由工信部电信研究院主办的“2011宽带通信及物联网高层论坛”在北京举行,工信部副部长奚国华在论坛上表示,“三网融合虽然出现了一些问题,但总体进程是好的。三网融合是技术和业务发展的必然结果。”这是有关三网融合进展争议的风波出现后,工信部最高级别的官员就相同话题所作的点评。
与此同时,另一位三网融合专家在稍早前的惊人评论,余音还在震荡。
3月22日,在“第一届中国三网融合高峰论坛”上,中国电信集团科技委主任韦乐平公开指出:“过去这一年,三网融合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试点进度已经明显落后于国务院的部署。原来开会,现在我已经一年半没有开会了。我感觉已经面临夭折的风险。”三网融合“夭折”之说由此传遍业界。
其实,一年来,批评三网融合进展缓慢的声音层出不穷,而“夭折”之说不过是其中最尖锐的观点。
第一章 周年之际的争议
在5月13日开幕的“第七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上,12个首批三网融合试点城市集体亮相于3号馆,集中展示了各城市的广电网正由“看电视”向“用电视”的转变,它们所在的“创新广电业态、迎接三网融合”主题展区被称为馆内吸引力最强的地方。
有现场观摩的业内人士告诉媒体,这次由国家广电总局组织的集中展示体现了电视发展的大趋势,但也就是一个技术方案的演示,未能规模化地付诸实施,对推进三网融合的实际效果有限。该业内人士还指出,三网融合本该是广电系和电信系的共同杰作,但通过这种展示并不能充分说明三网融合大车究竟开到了哪一程。
从1998年经济学家周其仁在国内率先提出三网合一的概念后,中国的三网融合一直停留于“空想”。而在过去一年内,它纵然被付诸实施当中,但并未让各界看到期待中的实质性进展。
“夭折”风波
2010年6月6日,历经两大部委12年的利益纠葛,三网融合试点方案在五易其稿后终于通过,在被冠以“密件”字样后下发电信和广电企业。7月1日,备受期待的第一批12个三网融合试点城市名单公布。实际上,这两个时间节点均晚于预期,国务院原本希望三网融合试点方案和试点城市名单能够在2010年5月出台。
按照决策层的计划,2010年-2012年为三网融合试点阶段,以推进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阶段性进入为重点,制订三网融合试点方案,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不断扩大试点广度和范围。但在一年后的今天,试点行动既无广度上的扩张,也无范围上的拓展。
在第一批试点城市名单公布后,武汉、广州、重庆、昆明等城市表现出希望能够参与第二批试点的高度热情。最早的消息称,三网融合的第二批试点城市名单最快将于2011年年初公布。但到今年年初,第二批试点城市的名单没有出现。当时,有工信部内部人士透露,首批试点城市的三网融合步伐不同,国务院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以及专家组要对各地试点情况进行验收和评估,在这之后确定下一批试点城市才更有针对性。
今年“两会”期间,工信部部长苗圩带来的确切信息,让有心入围第二批试点城市名单的城市有些失望。苗圩表示,2012年以前都是三网融合的试点阶段,今年试点城市的范围不会扩大,仍然保持在12个。
对此,有业界专家认为这不是坏消息。三网融合研究专家、融合网创始人兼主编吴纯勇就指出,决策层的这个安排,可能是意识到三网融合进展不是很顺利,还有问题需要解决,今年不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反倒是件好事。
过去一年中,批评三网融合进展缓慢的声音不绝于耳,而“三网融合面临夭折风险”的言论一出,顿时引来各种说辞。(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