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仕斌:国美不能再“让子弹飞”(2)
国美需要怎样的领军人物
在战略清晰地前提下,靠怎样的领头人去执行。众所周知, “火车跑得快,全靠火车头带”。而对于现今纷争的国美,其需要怎样的——领军人物,进行统领与推动国美发展呢?从陈晓经营永乐与国美的表现来看,也能找出一些答案:陈晓决非是一个帅才,或者称不上是行业的领军人物,如果有他继续领导国美,国美或将难逃衰败的命运。
一是陈晓经营永乐时,虽然其将永乐打造成为中国第三大电器零售企业,但最终还是走向被并购的结果。其原因是什么呢?据1月18日《中经在线》刊出报道,是输在“对赌协议上”。大摩2005年1月投资永乐时,双方签订了一份“估值调整协议”,即业内所说的对赌协议,其核心内容是:永乐在2007年扣除非核心业务利润后盈利,如果高于7.5亿元人民币,投资人向管理层割让4697万股;利润介于 6.75亿元和7.5亿元之间不需进行估值调整;利润介于6亿元和6.75亿元之间,管理层向投资人割让4697万股;利润低于6亿元,则管理层割让的股份达到9395万股,占到永乐上市后总股本(不计行使超额配股权)的约4.1%.只要永乐的净利润水平,能够高于对赌协议框定的下限,那无论大摩赌赢赌输,其理论账面投资回报率都可高达600%以上(协议中还规定了另外一种变通方式,也是大摩为自己的投资设定了一个最低回报率底线,即约260%.)这份 “对赌协议”的实质是保证大摩的投资收益水平,稳赚不赔。而对于永乐管理层来说,输掉“对赌协议”就要失去对公司的控股权。
而在得到摩根士丹利5000万美元的投资后,陈晓一改以往精细化经营,谨慎扩张的风格,先后并购了广东东泽、四川成百、厦门灿坤、厦门思文、河南通利,其目的就是希望通过合并这些企业的财务报表来改善业绩,和大中电器合并意亦在此。但明算不如 “暗算”,虽然陈晓使了最大努力,难敌大摩在资本市场上的上下其手,永乐的盈利还是出现了第三种情况。永乐2006年中报显示,公司2006年上半年净利润仅1551.7万元。对赌获胜成为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二是国美在陈晓治理的两年多中,发展明显低于行业平均增长水平。在2008年以后,国家政策“拉动内需”的大力支持下,可以说迎来了黄金三年。这段时间,整个家电产业都在超常发展,不管是家电连锁企业苏宁,还是美的、创维等家电生产企业。例如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司公布的2009年至2010年年报(该财年是从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公告显示,创维数码本财年集团营业额达227.69亿港元,同比增长48.5%;净利润12.51亿港元,同比增长172.0%;毛利率从去年同期的20.2%的上升到21.4%;每股基本盈利增加159.7%.这是创维管理层历年上交业绩中最好的一份。还有TCL、海信科龙等众多原表现平平的家电厂商,都报出历年最好的业绩报表。可以说,家电近三年快速增长与发展,是有目共睹的现象,那么国美是否达到发展平均水平线上,一比较就一目了然。
三是陈晓作为创始股东信托的职业经理人,但却超越职业经理人的权限。他利用实际的地位,来对董事会甚至于股东施加了不当的影响,从而事实上控制了公司。在整个国美之争中,可以看出陈晓不是因为他行使了法律的权力,而是他很多的权力超越了经理人的权力,他已经事实上影响了公司整个的决策,并且对股东和股权的影响和控制问题。一个经理人的权力再大应当限于经营管理的层面,一旦经理人的权力和影响达到能左右股东的构成、股权的结构,甚至是左右一个股东的去留的时候,这个显然是超越了法定设计的经营权、管理权。
这些经营行为都能证明,陈晓并非家电连锁行业的领军人物,也没有能力将国美推向新的辉煌,而国美新的领军人物,就一定要做好储备。前提就是需要在确保各股东的利益。同时,也是能执行正确的战略之人,真正将国美推动向前发展之人。(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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