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城乡示范带动 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6)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是“十二五”时期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具有全局性和战略性意义的工作,要充分调动地方人民政府的积极性,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可持续发展。中央领导同志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今年3月10日,刘延东同志在《文化部关于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上批示:“原则同意通过示范区(项目)创建方式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望在增强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和服务能力上下功夫,务求实效。”今年3月底4月初,文化部、财政部组织了首批创建示范区评审工作。经各省、区、市精心挑选、推荐和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充分、民主的讨论,以投票形式评选出28个创建示范区、47个创建示范项目,进入创建名单,并向社会正式公布。
通过这次评审,我们感到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普遍关注和高度重视。许多省、区、市把创建工作作为本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内容,纳入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了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表现出强烈的创建热情和参与愿望,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工作态势,促进各地形成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文化自觉。各地申报单位负责人都是由市长亲自担任。来京参加评审会议的52个申报单位陈述人,均为市长、宣传部部长或副市长,其中市长6位、市委常委15位、副市长31位。专家们反映,这么多年以来,一项文化工作能够惊动全国如此多的市长们前来汇报、进京赶考的场面实属少见。这说明,这项工作切实推动了中央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战略部署在基层的贯彻落实,增强了地方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责任意识。
6月1日,我们在青岛召开了示范区创建工作座谈会,28个创建示范区的市领导和文化局长参加了会议。会上,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省厅、创建示范区人民政府签署了责任书,明确了各自职责和分工。志今同志代表文化部党组讲话,对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提出了要求,希望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在这里我再强调三点:
一是要切实加强对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的领导和督查。获得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创建资格,并不意味着在明年验收时就顺利成为示范区。各创建示范区不能有丝毫懈怠心理。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创建工作的要求,抓紧建立示范区创建工作机制,并将辖区各区县纳入创建工作体系。要尽快完善创建规划,明确阶段性创建目标,提出在人、财、物方面的具体支持措施,以政府文件的形式下发,同时抄报省人民政府并报文化部备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文化部、财政部将定期对创建示范区(项目)按照创建标准进行检查,对工作后续保障不力、有明显退步、经整改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创建示范区(项目),将撤消其示范区(项目)创建资格。各省厅也要加强督导力度,与文化部加强沟通,与专家委员会密切联系,推进本省示范区创建工作。
二是加强制度设计研究,探索地市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规律和长效机制。“十二五”时期,要把制度设计作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要紧密结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针对地市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际工作中亟待解决的课题,比如:如何统筹城乡文化建设、如何整合公共文化资源、如何建立长效经费保障机制、如何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等,要优先考虑、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加以攻关,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二要在创建过程中,边创建、边总结,逐步形成一系列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手段和措施,努力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示范区要成为制度设计研究的实践基地,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科学理论指导下实现可持续发展。三要通过制度设计研究,吸纳一流专家,建立一支由政府文化部门、公共文化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专家学者组成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政策理论研究队伍,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咨询,努力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专家委员会要充分发挥指导和咨询作用,要善于总结经验、提升理论,形成制度成果,努力把创建成果运用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是加强宣传,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责任在市、示范在省、影响在全国。要充分发挥这些创建示范区的典型引路作用,进行广泛宣传。这次在会上发言的典型,有的是创建示范区,有的虽然还不是创建示范区,但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成功的经验,对各地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也会起到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希望各地认真学习并借鉴。各省宣传文化部门要善于挖掘和总结本地的好经验,不断推出先进典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以点带面,逐步形成具有地域特点、符合实际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模式。
同志们,加强地市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推动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全国宣传文化战线的同志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十二五”规划的战略部署,统筹城乡文化发展,不断加大城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力度,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为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上水平,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更大贡献!
地级市作为我国区域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聚集了目前我国近一半的城市人口,在城市化进程中举足轻重。加强地市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通过“以城带乡”,统筹城乡文化发展,是构建城乡一体化格局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在各省(区、市)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地市一级党委、政府的文化自觉明显增强。许多城市把文化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提出建立“文化强市”的目标,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科学发展考评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呈现出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
在全国地市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上,山东省烟台市、河北省邯郸市、湖南省长沙市、安徽省马鞍山市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分别作了交流发言,这些城市的经验和做法,基本代表了当前我国不同地区地市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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