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管理专区 >

华为向公众公司迈进:任正非之子未进董事会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马晓芳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4-19 12:35 
核心提示:“华为目前正处于大变革的阶段,这种变革程度不亚于1992年从代理转向研发,或者从1998年开始的艰难国际化。”日前,一位华为的资深顾问对媒体这样分析华为目前的巨大变化。

——高调亮相的公司董事会将取代EMT(经营管理团队)成为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这是华为近年来对组织架构作出的最大调整

“华为目前正处于大变革的阶段,这种变革程度不亚于1992年从代理转向研发,或者从1998年开始的艰难国际化。”日前,一位华为的资深顾问对媒体这样分析华为目前的巨大变化。

昨天,华为公布了2010年财报,在业绩继续明显增长的同时,财报中首次公布的华为董事会名单以及全新的组织架构和业务架构成为财报的一大亮点。

任平未进董事会

在此次年报中,华为首次公布了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姓名、照片以及简历,这在华为历史上尚属首次。

按照华为的内部流程,持股员工选举产生持股员工代表,持股员工代表选举产生董事会,所谓董事会是代表股东(持股员工)管理公司,公司的经营团队在董事会确定整体方向后负责具体执行。

华为年报介绍,2010年底,华为进行了新一届持股员工代表选举,作为100%由员工持股的私营企业,61359名持股员工(具有投票资格的持股员工总人数为64278人,投票率95.5%)选出了持股员工代表,并由选举产生的51名持股员工代表于2011年1月选举出新一届的董事会和监事会。

华为现在的董事会成员包括孙亚芳、郭平、徐直军、胡厚崑、任正非、徐文伟、李杰、丁耘、孟晚舟、陈黎芳、万飚、张平安、余承东。

其中,孙亚芳仍为董事长;郭平、徐直军、胡厚崑以及任正非为副董事长;徐文伟、李杰、丁耘、孟晚舟为常务董事;陈黎芳、万飚、张平安、余承东为董事。

之前有传言称,华为总裁任正非与华为董事长孙亚芳曾有过激烈争执,冲突的焦点在于任正非希望儿子任平能进入董事会。之后华为对此辟谣,但传言并没有完全终止。

从此次华为年报公布的内容来看,孙亚芳仍为董事长,而任正非之子任平并未进入董事会。目前进入华为管理层的任正非亲属只有任正非女儿——孟晚舟,她在华为负责财务,担任华为常务董事。此外就是担任华为监事会成员的任正非弟弟任树录。

董事会取代EMT

之前,华为副总裁徐直军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说,其实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以及EMT(经营管理团队)在华为发展过程中一直存在,只是作用和区别不是特别明显,以至于董事会和EMT成员大部分是重合的。

从华为新公布的组织架构来看,高调亮相的公司董事会将取代EMT成为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而这是华为近年来对组织架构作出的最大调整。

EMT是华为“独创”的一种组织结构,也是华为的“最高权力机关”,开始于2005年。虽然董事会也一直存在,但决策权基本由EMT掌握,EMT采取轮值主席的方式,形成一个集体议事机构。

今年1月15日,华为技术100%的控股公司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华为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

按照华为的新组织架构,董事会对公司的整体业务运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公司在战略和运作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下设人力资源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

相比之下,原来的“权力机构”EMT被下放到华为的各个业务中心。华为针对不同客户成立了针对运营商网络、企业、终端和其他业务的四大营运中心。按照之前华为企业总裁徐文伟的说法,四大业务中心将进行独立考核。现在,每个营运中心都拥有自己的EMT团队。EMT仅决策具体的业务,而不再包括公司的整体战略。

未来的华为什么样?

“现在华为迟迟进不了美国市场,早就已经不是产品和技术的原因,而是外界以华为不够开放为借口百般阻挠,华为现在要做的,就是希望外界看到一个更加开放、更加透明的华为。”一位华为内部人士表示。(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快速直达

热门关键字

首页导航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