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管理专区 >

国美启示录:中国民营企业可持续发展路在何方(2)

来源:华夏时报 作者:裴瑜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2-21 15:44 
核心提示:中国改革开放30余年来,民营企业恰恰是推动中国经济发展最主要的力量,在此期间涌现了大批与黄光裕拥有类似创业实践经历的草根民营企业家,但像国美这样行业领先地位的民营企业并不多见。 原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中国

中国改革开放30余年来,民营企业恰恰是推动中国经济发展最主要的力量,在此期间涌现了大批与黄光裕拥有类似创业实践经历的“草根”民营企业家,但像国美这样行业领先地位的民营企业并不多见。

原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中国民(私)营经济协会会长保育钧在谈及民营企业发展时,引用第九次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的数据说明,中国的私营企业整体来讲规模不大,像黄光裕这样的企业全国不到0.1%。因此,某种程度上说,国美20多年的发展凝聚了中国民营企业发展的缩影;而黄光裕所遭遇的难题恰恰也是诸多民营企业家面临或即将面临的困惑。

“改革开放带来了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全面进步,许多热点问题往往会引发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和人们的激情,国美控股权争夺就是一个标志性的事件。”北京大学企业与公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甘培忠博士表示,“但我们既不是道德家,也不是愤青。”

然而我们不仅要关注事件的真相,更需要去发掘真相背后所隐藏的价值与启示。

2011年1月20日上午,一场“把脉国美·会诊民企·探求路径——中国民营企业公司治理路在何方专家研讨会”在北京大学正式举行。原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中国民(私)营经济协会会长保育钧先生,著名的企业研究专家、原北京大学中国民营企业研究所副所长俞飞教授,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郭峰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赵旭东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叶林教授,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温州科学管理研究院院长周德文先生,著名财经评论家《华夏时报》总编辑水皮先生,北京大学中国企业家研究中心主任王育琨先生,著名风险管理专家北京律协法律风险委员会主任陈晓峰律师等。

水皮总编表示:“问题深入讨论一下,对我们今后民营企业的安全感会有所强化,如果讨论不清的话对很多原始股东、创始股东在公司进一步发展的过程中要不要吸收外部力量,要不要变成公众公司会是一个很大的伤害。”

保育钧会长也表示,这个事情反映的问题很大,它反映出了中国民营企业成长过程中的烦恼。“中国民营企业中,家族企业比重占70%以上;而在800多万企业中,聘请职业经理人的比重不足10%。而他们不愿聘请职业经理人的原因很简单:第一,找不到合适的经理人,第二成本太高,第三,有关职业经理人的法制不健全,所以不放心。”

然而,中国的民营企业并不能因现实困境而停滞不前,不论黄光裕还是陈晓,都不能代表全体民营企业家及职业经理人的思考,但过去所发生的事实,却值得作为前车之鉴。

探索民营企业的出路

“黄光裕一定是有智慧的,而且智慧还不浅。《我的道歉与感谢》那封信实际上是良心的回归,他反思了一个很深刻的东西。”北京大学企业家研究中心主任王育琨颇有感触,“黄光裕处在漩涡的中心,他的痛彻心肺的思考跟觉察,远远超越我们这种皮毛式在外围的观察。”

“这是中国民营企业在走向国际资本市场所必经的一场阵痛,而且是一个要付成本的痛。”叶林教授表示,“国美毕竟是在香港上市的,而香港的公司法则延续了欧美法的基本做法,整个公司的运行或者整个是非的判断,不是依照我们在内地习惯了的《公司法》和公司治理系统来实现的,这就存在一种偏差。一个可能因西方企业管理制度与中国本土化的传统文化而彼此形成的矛盾。”

此外,公司产权如何进一步明晰化、所有权经营权如何组合搭配、董事会的构成与权力、继任者接班问题、如何选择职业经理人并防范随之而来的风险、如何健全公司法治环境等问题依旧是横在中国民营企业家面前的“重磅”难题。(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快速直达

热门关键字

首页导航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