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体制与技术之思(2)
我们核工业发展得这么早,为什么反而被韩国赶超了?我认为就是国家意志不统一,左右摇摆。很多产业的发展总有不同意见,在核电表现得更明显。很早之前对于中国要不要发展核电站,在哪里发展核电站都争议不断,好容易把“适度发展”写进“十五规划”了,大家对什么是“适度”还是意见不统一。
所以我说中国发展核电并不快,看看我们周边,除了韩国,日本有53座反应堆,连台湾省都有4座,为什么就说我们快了?
“我认为内陆也可以建设核电站”
问:我们都知道许多内陆省份一直在争建核电站,也为此做了多年准备,他们都非常迫切地想知道究竟什么时候才能审批。
张国宝:一切新建项目都暂停审批了,不管是内陆还是沿海。就像以上所说,一切都要等待核电安全规划的出台。但是这个具体的时间我就不知道了。
但是,我是主张推动内陆建设核电站的,尤其是对于湖南、湖北、江西这样的一次能源匮乏的地区。这些省份没有煤,每年丰水期时水电站的电消纳不完,但一到冬季枯水期就闹电荒,电力结构存在很大问题。这些省份不适宜建很多火电站,因为煤要大量调入,而丰水期会受到水电影响开工不足,效益也不会好。我认为对一次能源缺乏的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建设核电站。
我也了解内陆地区发展核电的迫切心情,以前老电力部就对全国核电选址做过普查工作,一些已经过世的老同志生前一直坚持不懈地上书中央希望搞核电,有些还在世的八九十岁了仍然在坚持。我在任时就想先把湖南桃花江、湖北大畈和江西彭泽这三个核电站做起来,也曾多次争取审批,但是出于对安全的考虑,有关领导对此一直非常慎重。虽然没批下来,可我早就给他们发了“路条”,允许开展前期工作。
其实,内陆地区的核电站发展之所以缓慢,也跟人们的认识有关。因为内陆地区人口稠密,一旦发生核事故后果很严重。但是这种认识其实也是国内特有的,美国和法国的反应堆布局是均匀分布的,内陆也有很多。
技术路线之争“会阻碍核电发展”
问:此次福岛核事故后,有专家认为二代加技术在安全性方面不如三代技术AP1000,甚至有消息说沿海一些二代加也要改建成三代机组,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张国宝:目前全世界运转的核电站全是二代的,AP1000在中国还在建,法国的EPR也还没建成,福岛核事故之后,不仅中国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其他国家也在检查,比如美国就对自己的104个二代反应堆做了检查,并且得出了安全结论,还对其中一些做了延寿。如果二代不安全那他们为什么还要保留这104个核电站呢?当然三代技术更先进,但这不是说二代就是不安全的。
问:中国的核电技术被称为“万国牌”,加上AP1000在内,有美国、法国、加拿大、俄罗斯,包括自主研发的技术并存,这曾饱受诟病。当年中国决定引进三代技术就是为了统一技术路线,统一什么时候能实现?
张国宝:国家当年在引进三代技术时态度很明确,未来三代技术应是主流,当然二代加也不是说一个不批,需要当作一种过渡,新建的核电站尽量都要选择三代,包括内陆的核电站我给的“路条”都是按照三代批的。三代技术引进我们花了很大的代价,如果量不上去,成本就无法摊薄,不能实现最大效益。如果没有福岛核事故,从三门到内陆地区我还打算分步骤地把AP1000再批建下去。
当时许多内陆省份在拿到“路条”之前就已经按照二代核电站的设计开展前期工作了,也不断地来找我,施加压力,希望能按照二代来建,以便缩短时间,但都被挡回去了。
再进一步来说,我们的更高目标是要在AP1000的基础上消化吸收再创新。当年和美国西屋的谈判我也参加了,西屋公司明确提出只要我们研制出140万千瓦的技术,知识产权就是我们的,就可以出口到其他国家。(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