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明确“十二五”火电减排思路
6月23日,环保部总量司大气处处长吴险峰在“2011中国清洁电力论坛”上表示,为达到“十二五”规划纲要中要求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须分别减排8%和10%的要求,火电行业的排放标准必须严格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稿)中的要求,即二氧化硫排放上限为20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为100毫克/立方米。这意味着即将出台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最终稿中的各项标准不会较二稿放宽。
吴险峰介绍道,“十二五”大气污染物总体减排思路是:首先,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严格控制新增量。环保部将把总量控制作为新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以总量定项目,以总量定产能;其次,主抓电力行业和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控制,同时全面推进二氧化硫减排。
他表示,未来5年,全国新建燃煤机组脱硫要达95%以上,在运行机组尚未进行脱硫改造的,综合脱硫效率要达90%以上。火电厂脱硫将突出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同时,新建燃煤机组的脱硝效率要达80%以上,全国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的燃煤机组、重点地区和其他省会城市单机容量在20万千瓦以上的机组要进行脱硝改造。
此外,为强化减排成果,环保部将与各个省区、五大发电集团及电网签订总量控制目标和措施的任务书;同时,拟定脱硝电价补贴政策,推行电力行业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有偿使用制度。
“为完成既定目标,必须要从严制定执行排放标准,存在困难的都是小的技术性问题和个别机组的问题,不会影响大局。”他说。
吴险峰同时向记者透露,《火电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最终稿将于近期公布实施,随后还将出台脱硝电价补贴政策,考虑到火电厂进行脱硝改造的成本低于脱硫成本,脱硝的度电补贴也将低于脱硫0.015元的补贴标准。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