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史炜:以发展的眼光看中国电信业(2)
2、2006年~2008年:以优化市场结构为主线的发展阶段
主题词:3G 重组
经验教训:整体上利大于弊,其效果在今天的全业务发展和移动互联网领域已得到充分证明。
中国入世后的第二个发展阶段,可以将3G业务的发展作为判断主线。在这个阶段,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TD-SCDMA成为全球第三代移动通信三大标准之一,标志着中国电信业已经从电信落后国家步入电信大国的行列。国际对TD-SCDMA标准的认可,也是对中国3G技术与国际先进技术标准相互融合能力的认可,是国家在科技发展和创新上的重大突破,为以后发展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1世纪以来,欧美国家电信产业的主题是以3G的商用化为契机,全面发展“融合和全业务”,竞争与管制的核心是对市场份额的控制。因此,在中国明确提出发展第三代移动通信的时候,当时的六大运营商所探讨和追求的所有发展内容均是3G与全业务。但是,由于加入WTO后各个领域对外技术与业务合作的程度不同,使各运营商在国内所处的市场地位、收入比例均处在失衡的状态。因此,发展3G在很大程度上与电信运营商的结构调整捆绑在一起。从2006年至2008年,中国电信业市场结构失衡的情况已演变为市场恶性竞争,固定网络与移动网络的分割,使国际上诸多先进的电信业务很难在中国落地。如何处理好公司间的利益关系和市场平衡问题,如何通过市场结构优化和公司全业务的发展保证中国3G业务与国际同步发展,围绕中国移动一家独大,针对固网运营商传统业务日趋萎缩,考虑到融合这样一个世界电信业的主题,考虑到未来的开放必须建立在多业务组合发展的国际大环境上,这个阶段的发展主题始终围绕新一轮的中国电信业重组展开。尽管重组在这个阶段没有正式实施,但重组的思路及全社会开放式的讨论已为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这个阶段关于重组方案的讨论因涉及不同3G标准的使用,对全球电信业和跨国公司的影响极大,中国3G的发牌和电信重组甚至成为当时全球跨国电信公司的晴雨表。
在这个阶段,关于重组方案的讨论,以及各种优化市场结构方案的探讨,是改革开放以来,所有国有垄断性行业都未曾经历的。特别是针对电信业既成事实的垄断现状,专家学者和决策层均考虑到以增量发展平衡市场结构,传统业务结构则由市场自行调整。具体说,就是以3G时代的新业务来建立新的市场结构,特别是以增值业务拉动新市场结构的形成,这样的思路在中国传统国有垄断领域是前所未有的。中国电信业重组和3G牌照的发放方式的大辩论,是中国电信业加入WTO后最大的一次思想革命。当时提出的六合三的重组思路,今天来看,整体上利大于弊,其效果在今天的全业务发展和移动互联网领域已得到充分证明。
在解放思想上,这一阶段取得了诸多突破性的进展。对竞争方式的理解和公司间的博弈,改变了中国电信公司的战略思想,即盲目地追求技术概念(3G)的发展,远不及结合中国国情和世界电信业发展大趋势,在前瞻性业务领域寻求突破,在未来新市场领域和普遍服务领域寻求快速发展,这种战略思想的突破还表现在中国移动领域对下一代移动技术和业务内容的“研究+实践”性的投入,以及固网运营商对融合业务的探索。在通信设备制造领域,华为异军突起,成长为全球最大的技术集成和销售集成商,成为欧美跨国公司不可忽视的竞争对手。
需要总结的是,针对市场结构和3G这样的重大技术项目,我们同样暴露出了市场经验不足和政府干预过度的问题。
首先,尽管提出了六合三的重组思路,但有效的市场结构在此后的实践中并未能建立,中国移动在移动通信领域一家独大的现状并未改变,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移动业务的发展上仍步履维艰,特别是中国联通因市场规模过小,在后来引入苹果iPhone时,几乎没有有效的谈判筹码,尽管iPhone在中国有良好的表现,但中国企业的收益近乎为零。同时,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把持着固网宽带,大批海外提供商按照我国的开放条例,大规模地间接占领了宽带内容和服务市场,而固网运营商在发展新业务的过程中,发现自身已萎缩成管道运营商,全业务的市场架构和服务体系很难形成。
其次,在3G的研发体系上,充分暴露了我国传统科技发展方式的种种弊端,封闭、行政化、拒绝融合、对市场盲目乐观等,使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TD-SCDMA的发展受到诸多限制,远未达到应有的应用效果和技术效果。
这一阶段,WTO对全球电信业的影响已远远超出《基础电信协议》的范围,国际大型电信公司的并购、重组愈演愈烈,通信融合技术的发展和全球垄断性的电信采购链基本被瓜分,各国针对电信领域的政策泾渭分明地划分为战略性和渗透性两大类,欧美大量军用通信技术民用化,或通过开放市场,大规模地进入第三国市场。我国虽然在政策上不断制定开放目标,但电信业特别是国有电信公司除了在产品消费市场具有相对影响力外,在开放方式和发展手段上进一步被欧美国家拉开距离。
3、2008年~2011年:以金融危机为背景的以市场动力推进电信改革的阶段
主题词:融合 改革
经验教训:中国电信服务业对内开放的程度远未达到市场化发展的要求,特别是如何引入国内非公资本进入国有电信业的核心业务与核心运营,一直是一个难以攻破的禁区。
这一阶段以完成电信新一轮重组和正式发放3G牌照为起点,中国电信市场进入大国时代。
在这个阶段,国际经济的格局和游戏规则均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电信业的运行模式发生了颠覆式的改变,微软收购爱立信、谷歌收购摩托罗拉、苹果推出iPhone,以及物联网、云计算成为最抢眼的未来应用,从而使全球电信业进入新一轮的洗牌和技术革命阶段。
以技术革命带动的电信业发展已打破了WTO传统服务贸易的概念,“融合”不仅是技术领域的主题,也成为市场的主题。欧美发达国家的电信企业以融合技术快速突破全球电信市场壁垒,颠覆式的商业模式彻底改变了世界电信业的竞争格局。(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