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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融合试点方案初定广电夺下IPTV播控权

来源:21世纪 作者:王思璟 郎朗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1-16 10:15 
核心提示:记者证实,2010年6月6日,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召开国家三网融合协调小组会议,通过了三网融合试点方案第五稿。 据悉,工信部、广电总局僵持不下的IPTV内容播控权,最终独归广电。 广电亦正式获准进入电信重要业务领域通过完整有线网开展互联网接入、数据传送

记者证实,2010年6月6日,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召开国家三网融合协调小组会议,通过了三网融合试点方案第五稿。

据悉,工信部、广电总局僵持不下的“IPTV内容播控权”,最终独归广电。

广电亦“正式”获准进入电信重要业务领域“通过完整有线网开展互联网接入、数据传送及IP电话业务”。

“肯定有双方妥协。”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得到这一原则性指示后,试点区域、时间等应对电信系统有利。

据悉,两天内,该获批的试点方案会下发至相关部门、并在政府网站公布,18号前各地上报试点申请,25号批准开始试点。

由此,在高层介入之下播控权的争夺暂告一段落。三网融合中得以进一步推进,当然,各种复杂问题的挑战才刚刚开始广电系统是否可获得互联网国际端口,单独利用有线网开展互联网业务?广电系统2010年完成各地“碎网合一”的规划是否能按时完成?电信能否将试点区域如愿选在偏远地区?

诸多悬念,仍要等到方案正式公布才能解开。

IPTV争夺两战线

IPTV业务,此前一直是两大部委讨论的焦点。

4月中旬,广电总局对各地方广电局下发“41号文”,要求依照《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信产部(工信部前身)共同制定)等条例,对未经广电总局批准的地区IPTV业务,予以查处和限期停止。

因为广电总局对IPTV采取“属地化管理”,业务批准多以城市为批准单位,此时仅有上海、江苏、厦门、福州等2省12市的IPTV业务获得过广电总局批准。

随后,多个城市的IPTV业务被强制叫停。

此前有公开报道,中国电信(00728.HK)董事会办公室彭铁称:“所有被广电总局叫停IPTV业务,都是与上海文广集团合作开展的”。

一位接近此事人士向记者表示,此说法并不准确。

“比如说某个省,广电总局批准了三个城市,上海文广与当地电信运营商合作IPTV业务就基于这三个城市,如果出现第四个城市,那就算违规开展业务,被叫停的是这第四个城市。”

“但这也不能说,这些违规都是电信运营商单方面的责任,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该人士补充道。

另一方面,从1月21日下发《推进三网融合的总体方案》后,工信广电两大部委一直为IPTV等新媒体业务的内容播控权归属激烈讨论。

试点方案第一稿里,工信部以“备注”形式,提出对IPTV等新媒体业务领域的“进入”,要求电信企业可以“利用局域网、互联网,向电视机终端用户汇集、传送视听节目和非视听节目内容,并负责面向用户的业务经营和服务,包括综合信息服务门户设计、计费认证、客户端管理和服务等”。

此要求亦被广电总局以备注方式坚决驳回,坚持电信企业只能为以上业务的广电播出机构提供信号传输通道、相应技术保障服务。

此后数稿中,两大部委一直以不同的表述方式,对IPTV等新媒体内容播控权进行争夺。这也成为三网融合试点方案难产、致延期出台的根本原因。

高层介入

前述知情人士透露,按照刚刚获批的试点方案,IPTV等新媒体的内容播控权,主动权较多掌握在广电总局手中。

今后,IPTV业务的开展,将按照广电负责播控、电信负责传输的方式运营。

这意味着,今后电信运营商的IPTV业务,仍要与各地广电系统合作,由后者掌握播控平台及关键的EPG计费管理;并经广电总局逐个区域批准。

这一结果,或许对电信系统三网融合积极性形成一定障碍。。

因4月中旬,有消息传出,电信系统可获得部分内容播控权。工信部认为,在现有的三网融合总体框架内,IPTV是“电信进入广电系”部分中,仅有的重点业务。(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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