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家庭信息化引领和超越三网融合(3)
创新试点理念:政府、广电总局和电信企业都应面向社会信息化大局,跳出三网融合的思路。政府应从推进三网融合试点转向推进家庭及社会信息化;广电总局应将保障信息安全和内容文明的方式从严格管制电视机终端转向对电视、手机、互联网等新兴媒介上内容信息分类管理和源头负责,并逐步形成有强制力的管制法规;电信企业应从IPTV的思路中跳出来,积极主导通信信息产业链企业去共同开发以宽带为基础的家庭信息化终端、信息业务和安全服务。
转变试点目标:政府应将《三网融合试点方案》所提出的2010年至2015年“探索形成与‘三网融合’进程相适应的政策体系、体制机制和新型监管体系”可以转变为“探索形成与‘个人及家庭信息化’进程相适应的政策体系、体制机制和新型监管体系”。
扩大试点参与方:调动多方力量参与和推进家庭信息化,除了国务院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试点地方政府、广电总局及其企业、工信部及电信企业之外,还应包括广电为主导的广电产业链上的各类企业、电信企业主导的通信及信息产业链上的各类企业、水电气暖单位、电视机厂商、手机厂商、家电制造商、新闻总署及出版企业、卫生部及中小学校、体育总局及各类体育队、影视剧制作企业、音协及音乐企业、作协及作家、游戏企业、商业企业、电子商务企业、银行、ICP、ISP等各类相关行业的代表性企业,让各方为家庭信息化建言献策,各扬所长,各用其智,各尽其力。
变换试点方式:从用行政方式为主推进三网融合试点转向以市场化方式为主调动各方积极性参与家庭信息化建设。在推进家庭信息化建设方面,政府应充分发挥战略导向和宏观调控的功能。如政府要负责国家宽带发展战略制定和实施、通信信息业发展规划、通信信息内容监管等。家庭信息化所需要的宽带网络演进、终端研发、业务开发与推广、商业模式创新等条件和要素则应充分发挥企业自主决策自愿经营的市场化方式,让以电信运营商为主导的通信信息产业链与以广电运营商为主导的通信信息产业链各扬所长,有效竞争,合作共赢。例如,关于IPTV业务的发展方式,政府应在坚持网络安全、信息安全和内容合法合德的前提下,鼓励广电企业与电信企业探索合作双赢的发展方式。当前,IPTV业务已有六种运营模式:广电主导模式、电信主导模式、政府主导模式、“广电+电信”合作运营模式、“IPTV牌照运营商、地方广电和地方电信”三方共建模式、战略协议合作模式等。政府应对这些IPTV业务运营模式进行总结,以确定更为合理的IPTV业务发展模式,加快家庭信息化进程。
(三)借鉴国外家庭信息化发展经验,积极探索中国家庭信息化发展模式。
欧洲及美日韩等国家并没有提出明确的“三网融合”概念,然而它们却十分重视制定和实施国家信息化战略,鼓励和指导运营商进行宽带建设,为家庭信息化奠定基础和创造条件。运营商则十分重视家庭信息化所需要的终端创新和业务开发。
1、各国纷纷出台和实施宽带战略,奠定家庭信息化的坚实基础。宽带是未来信息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基础设施,世界各国纷纷出台国家宽带策略以加快宽带建设和发展。据统计,全球已有82个国家出台或计划出台“国家宽带战略”,各发达国家针对宽带发展都给予了大量的资金和扶持政策。美国总统奥巴马2011年2月10日宣布推动建设高速无线网络计划,要在5年内使全美98%的家庭能够使用到高速互联网。韩国、日本和新加坡三个国家都计划在未来两到五年中将1Gbps(即传输速度为每秒1000兆位)宽带服务的家庭普及率提升到90%以上。
目前,我国在宽带普及率、光线接入、网速等多方面都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2010年5月25日,美国互联网流量监测机构Ookla对全球152个国家和地区的有线宽带网速测试的结果表明:中国平均下行速度为2.94Mbps,位居第77位;中国平均上行速度为1.28Mbps,位列第43位。由此可见,中国很有必要加快实施国家宽带战略,通过宽带技术的发展提升整个社会的信息化水平,有效促进社会生活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转变。我国各大运营商十分重视宽带网络建设和光纤化改造,以抢占和巩固宽带竞争制高点。2009年中国联通提出了“光速城市”计划。2010年7月8日,广电总局为加速推进中国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相关工作,促进三网融合,决定成立中国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工作组,计划用十年时间建成覆盖全国3亿用户和连接2亿家庭的下一代广播电视网。2011年2月16日,中国电信宣布全面启动“宽带中国•光网城市”工程,2011年起,将以无源光网络(PON)技术为基础构建“百兆进户、千兆进楼、T级”的宽带网络能力,计划使城市地区的新增光纤入户家庭达到3000万户,并计划分别在2013年和2015年,将这一数字提高到8000万户和1亿户。(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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