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考验(2)
2011年春节至4月底之间,央行接受了32家支付企业的申报材料。最终只有5家企业首批未获牌照,只因材料交晚了,包括银联和中移动合资做手机支付的联动资源,以及银联旗下拥有市场份额占到5%的电子支付品牌Chinapay的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
27家获牌企业大多为互联网支付服务企业,如支付宝、财付通、快钱等市场份额总计超过90%的公司,也包括北京的三家预付卡企业;另外还有以刷卡收单为业务的支付企业。银联下共有五家“子公司”“孙公司”企业申请了牌照,因此被称为“银联系”,首次获牌的有四家。
发牌照之前,央行对所有获牌企业都提出了各种整改意见,包括资金管理等内容,但并未影响发牌。来自央行和拿牌企业的说法都印证了这点。
“我们感谢马云,沾了他的光。”一位电子支付公司总经理说,“第三方支付发牌是深化改革往前走了一步,是件好事,也显示了央行承担监管、规范行业的责任心。从获得牌照的名单来看,这个行业内的主要企业都获得许可证,都有事后追认性质。”
他进一步透露,在央行制定非经金融企业支付管理办法的过程中,与行业龙头支付宝的交流频密,很多规则的制定受其显著影响。
在央行2号令发布之际,监管当局内部有关人士曾告诉,支付宝、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企业已做到此等规模,政府部门必然追认其合法地位,规范其发展。“动不动说有被关掉的风险,纯属危言耸听。”监管当局有关人士称。
马云的风险判断则与此完全不同。
假离婚变成真离婚
在协议控制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支付宝股权调整,以获得支付牌照,但在股权调整完后,今年一季度,马云终止了协议控制
6月12日是星期日。凌晨1时,财新总编辑胡舒立接到了阿里巴巴集团创始人兼主席马云从美国发来的短信。
早些时候,胡舒立如以往一样,把将于次日面市的周刊“财新观察”社论文章,发表在自己的财新网博客里。“马云为什么错了”这篇文章直陈,在未得股东和董事会授权的情况下转让支付宝股权,马云错在违背了支撑市场经济的契约原则,其后果不可小视。
马云显然颇受触动。在之后与胡舒立长达两个小时的短信对话中,马云打破沉默,讲述此次在支付宝牌照审核及股权转移过程中的所思所感,最后,强调要“做回自己”,“给别人、给自己更好的交代”。
这个交代两天之后进一步兑现。6月14日下午,刚回国一天的马云,携支付宝CEO彭蕾、支付宝CFO井贤栋在杭州召开新闻发布会,面对100多位国内媒体记者。
在支付宝事件曝出整整一个月后,阿里巴巴管理团队第一次较为完整地叙述经过。
6月14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马云团队介绍,2009年7月24日,阿里巴巴董事会纪要明确授权管理层通过进行股权结构调整来合法获取支付牌照,“这是一个授权”。
授权以协议控制为前提,即调整股权后成立的支付宝内资公司只是持牌公司,与支付宝有关的实际收入、利润、技术和知识产权等,将通过一系列协议安排再转移至阿里巴巴集团。因此,阿里巴巴集团可以合并支付宝的报表,而雅虎可合并阿里巴巴集团的报表。
自新浪网2000年用协议控制安排赴美上市成功后,此举已成为国内外商限制准入行业公司海外上市的标准动作。正如著名天使投资人薛蛮子微博上说,它“孕育了十几年来中国互联网每一个伟大公司”。
据井贤栋介绍,支付宝股权在协议控制结构下操作,从阿里巴巴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Alipay,转至马云和谢世煌全资拥有的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浙江阿里巴巴)。
工商资料显示,转让分两次进行,一次在2009年6月1日,另一次发生在2010年8月6日,两次转让的总价约为3.3亿元。(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