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互联网发展政策与管理体制对我国的启示(6)
(四)通信网、互联网和广电网的“三网融合”是产业发展主流趋势。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社会信息化需求的增加,通信网、互联网和广电网的融合已成为产业发展主流趋势。三网融合可以实现跨产业、跨平台的发展,不仅高效利用现有的资源,而且还可以相互渗透很多业务。法国虽然没有成立“三网融合”的统一监管机构,但在能够在现有的法律和体制框架内对广电和电信有效协调,统筹发展,这对我国推进“三网融合”有重要启示意义。
欧盟委员会于2005年12月提出对《电视无国界指令》(89/552/EEC)进行修改的建议草案,更名为《视听媒体业务指令》,希望通过修改指令,使新的指令可以履盖所有的媒体内容领域,包括电信、广播、互联网的内容。为推动三网融合业务在管理政策上铺平了道路。我国三网融合在技术和业务上已经没有任何障碍,主要问题集中在管理体制和既有政策上,需要从立法、政策等深层次上推动融合体制问题的解决。
要推动我国的“三网融合”,适应新的市场环境,就必须要打破部门主义,推进制度创新。我国的立法部门和政府管制机构应及时评估网络融合技术对产业变革的深远影响及其重大的社会经济意义,借鉴相关国际经验,及时调整现行的法律法规,为加速中国的网络融合进程,提升ICT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发挥导向性作用。在当前的现有体制下,监管机构应当调整监管思路,淡化部门或行业利益,顺应新技术新业务的发展。监管部门可逐步取消业务双向进入壁垒,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以市场为基础,鼓励、提倡电信与广电运营商合作运营具有三网融合性质的新业务,以促进电信和广电企业在产业发展、利益共享、优势合作的前提下加大在资本、业务等各个层面的合作,加快产业融合。在内容监管方面,我国要根据国家实现“三网融合”方针政策以及法律规则要求,做好网络管理以及内容管理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保证既要发展,也要安全。
(五)认真研究国际动向,积极参与互联网管理的国际合作。互联网具有即时性、无国界性的传播特点,因此我们要正确把握其发展规律,积极参与到国际上的分工与合作中,通过研究国际动向,有效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加强我们在制定国内互联网管理管制的法律法规时的科学性和指导性。我们要积极参与到互联网国际规则的制定中去,争取获得在规则制定上的话语权,从而使我国在推动互联网科学发展中处于更加有利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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