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乱象亟待整顿 天富热电违反六项规定被电监会通报批评
10月20日,国家电监会在京发布《2011年供电监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通报批评142家供电企业在供电能力、质量、服务、市场行为和成本等方面的违规行为,要求其限期整改。
其中,对天富热电等8家违反规定并造成较严重后果的供电局,电力监管机构依法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警告和通报批评等处理。
天富热电作为一家电力生产业上市公司,暴露出来的问题则显得更为严重,而截止到记者发稿,天富热电未发布相关公告向投资者公告其中的问题。
近日,记者多次拨打天富热电董秘办公室电话,均无人接听。
违反六项相关规定
国家电监会新闻发言人谭荣尧介绍,这次供电检查从全国2951家供电企业中抽查了215家,发现其中186家存在492例各类问题,《报告》点名通报了其中142家问题企业。
记者通过在国家电监会网站查询到,天富热电共违反六项规定。
检查发现,供电质量方面的问题仍较突出。供电质量方面问题144例,占问题总数的29.27%,涉及供电企业113家,占受检供电企业总数的52.56%。
主要表现在部分供电企业未按照《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开展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存在基础数据错误、运行事件错录、漏录等现象;电压监测点数量不足,设置不合理,部分用户电压偏低,有的供电企业甚至存在供电可靠率和电压合格率统计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其中,天富热电存在可靠性基础数据录入错误,有的甚至虚报、瞒报停电事件等问题。具体表现为存在人为调整停电时间,造成供电可靠性统计指标虚高现象。
此外,电压合格率及电压监测点安装数量和布点不符合《办法》要求,天富热电电压监测装置安装数量不足,监测装置运行管理不到位,部分统计数据失真。
而值得注意的是,供电市场开放程度较低,设置市场障碍或服务障碍问题依然存在。
检查发现,供电市场行为方面问题149例,占问题总数的30.28%;涉及供电企业105家,占受检供电企业总数的48.84%。天富热电违反国家电力行政许可有关规定,无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资质承揽电力建设工程。
供电服务与国家标准仍有差距,未能完全兑现向社会所作出的公开承诺。检查发现,供电服务方面问题128例,占问题总数的26.02%;涉及供电企业98家,占受检供电企业总数的45.58%。
其中,用电业务流程办理不规范。天富热电等3家公司由于用户资料缺失项目较多,无法考核各业务环节时限。
此外,未按规定程序实施停电。天富热电等3家公司停电工作管理薄弱,从制度到实际执行均不符合《供电监管办法》要求。
天富热电的《电费抄核收管理标准》中规定:“低压动力用户经过一次催交无效者,在停电前三天下达书面通知书,高压和重要用户提前五天下达书面通知书”,违反相关规定。
限期整改
对于天富热电等企业违规的各种问题,电监会表示,各派出机构针对今年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供电监管办法》规定,对辖区内相关供电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并对辖区内其他存在问题相关受检供电企业,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报告称,天富热电等29家存在问题供电企业,要进一步规范可靠性统计和电压监测工作,电压监测仪数量不足的要按照《供电监管办法》规定于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监测仪增补工作,电压监测仪运行维护不到位等问题要于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首批电压监测仪的轮换和周期检验工作。
鉴于天富热电等企业违反《供电监管办法》规定,且造成较严重后果,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供电监管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此外,对天富热电等8家违反规定并造成较严重后果的供电局,电力监管机构依法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警告和通报批评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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