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电力 > 新能源 >

财政部等部门多举措推进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

来源:中广网 作者:网络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0-07 17:05 
核心提示:根据会议部署,我国将进一步加大对金太阳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政策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对关键设备按中标协议价格给予50%补贴,其他费用按不同项目类型分别按4元/瓦和6元/瓦给予定额补贴。

北京12月3日消息 财政部、科技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国家能源局四部门昨天联合宣布,将通过进一步实施金太阳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等多项举措,强力推动太阳能光伏发电在国内的大规模应用。

四部门昨天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3个开发区确定为中国首批“光伏发电集中应用示范区”。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表示,2009年、2010年国内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工程建成投产后,明后两年将因地制宜进一步扩大示范,力争2012年以后每年国内应用规模不低于1000兆瓦,形成持续稳定、不断扩大的光伏发电应用市场。

根据会议部署,我国将进一步加大对金太阳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政策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对关键设备按中标协议价格给予50%补贴,其他费用按不同项目类型分别按4元/瓦和6元/瓦给予定额补贴。

同时,加快集中连片示范,探索建立有效的光伏发电商业模式,把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作为国内扩大光伏发电应用的重点。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