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抽水蓄能电站发展为何陷入僵持状态
近日,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的通知》(下称“通知”)面世以来,在行业内引发了讨论。
这个文件区别于2004年的71号文和2007年的1517号文,在二者的基础上,特别强调了适度加快抽水蓄能建设的五个原则:为系统服务、厂网分开、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设备自主化、科学调度。
“如果没有峰谷电价、没有竞价上网,抽水蓄能积极发展将是空谈。”一位业内人士对本报记者说。
人人都知道,抽水蓄能是个宝,但如今吆喝的多,落实的少,基本上陷入了僵持状态。究竟是何原因?
认识够不够?
本报记者从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获悉,截至2010年底,我国抽水蓄能装机达到1454.5万千瓦,占全国电力装机的1.66%。而国际上,抽水蓄能作为专用的调峰调频、事故备用和大型储能系统,占全部电力装机的比重在3%—10%左右。
知情人士透露,根据最新的电力工业“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抽水蓄能已经从原来的1800万千瓦提高到4100万千瓦。这就意味着,接下来的4年间,要建设2600万千瓦的抽水蓄能电站,而目前在建的电站总装机只有1618万千瓦左右。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重大装备办孙凤鸣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今对于抽水蓄能的认识,各方意见还不统一。这一点,记者在采访有关部门时得到了证实。
意见分歧主要在于,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的成本,相比建设一座调峰电站,究竟哪个办法更具经济性。
孙凤鸣认为,抽水蓄能作为国际上公认的调峰调频专用电源,其单位千瓦3000—4000元的造价,使得它成为优先发展的大型储能装置。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电网调峰与抽水蓄能委员会秘书长郝荣国也表示,业界对于抽水蓄能作为储能装置的作用认识还不充分,目前与大规模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基地联合运行的研究还不多,这些都将影响抽水蓄能技术的发展。
电价博弈,各有各招
《通知》再一次明确:坚持“厂网分开”的原则,原则上由电网经营企业有序开发、全资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建设运行成本纳入电网运行费用。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发电企业建设抽水蓄能是吃力不讨好。中电投湖南黒麋峰抽水蓄能电站,是我国第一座由发电企业投资建设的抽水蓄能电站。据了解,黒麋峰抽水蓄能是中电投为配合小墨山核电安全稳定运行而建,建成后以租赁的方式租给国家电网。今年两会期间,本报记者向中电投党组书记、总经理陆启洲问及黒麋峰电站的算账机制时,陆启洲表示,价格非常低,基本上是赔钱。
孙凤鸣说:“抽四发三,电能要损失一部分不说,电价也不对。用电的时候是火电4毛一度,水电卖给电网只有2毛钱,这下亏大了。怎么解决电价的问题?”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周修杰告诉记者,尽管抽水蓄能电站在抽四发三的过程中会有25%的电力损耗,但是也要看到抽水蓄能时一般处于用电低谷,电价相对便宜;放水发电时多为用电高峰,电价相对较高。这两者之间的价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抽四发三带来的损耗。
“但如果有峰谷电价,抽水蓄能在抽水时用的是低谷弃电,发电时发的是高峰紧缺电,但这经济价值转化并不为现在的电价政策所认可。”郝荣国说。
目前,峰谷电价只在少数几个地区开展试点,并没有形成规范的政策。
《通知》明确要求:“在现行销售电价水平下,不得因建设抽水蓄能电站给电力消费者增加经济负担或推动全社会电价上涨。”
见招拆招,国家电网公司近年来已经多次以考虑建设抽水蓄能成本、抽四发三经济性差为由,向国家发改委要补贴,建设抽水蓄能的态度并不积极。
根据2007年国家发改委1517号文,抽水蓄能租赁费原则上由电网公司承担50%,发电企业和用户各承担25%。但记者从电监会发布的《2010年全国电力交易与市场秩序监管报告》中发现,山西西龙池抽水蓄能机组租赁费由山西省发电企业按照自愿认购的原则负担25%,即年度租赁费6645.875万元,结算电价270元/千千瓦时。2010年,直调58家发电企业3117.77万千瓦容量中,仅有19家861万千瓦容量(占总容量的27.3 %)的发电企业认购了租赁费,其中7家企业(装机容量463.5万千瓦)连续两年负担比例超过65%,发电企业之间负担不公平。(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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