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荒调查:坑口无煤
在人们的常识中,“坑口电厂”是在煤的产地建设电站,就地进行能源转换,变输煤为输电。
从经济角度看,因为火力发电厂耗煤量非常大,如果电厂不设在煤矿附近,就必须依靠铁路、海运等途径运输燃料,而坑口煤可以帮助电厂降低因运输燃料而增加的成本。
然而当前,在多个产煤大省,本地所产的市场煤对于坑口电厂几乎没有采购优势,本地煤矿大量外送,坑口电厂因为用不起附近的煤,要到省外去采购煤。“坑口”二字已经失去了原有的意义。
而失去了意义仅是表象,其中的根源究竟在哪?
起因:一对老生常谈的矛盾
“坑口电厂都成坑人电厂了。”一家电厂负责煤炭采购的负责人说。
在这位工作人员看来,几年前,坑口电厂是“有效拉动当地经济发展、解决矿区煤炭外运困难、减轻煤炭外运给铁路造成压力的典范”。
变化出现在2004年,国家发改委在当年12月15日印发了《关于建立煤电联动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决定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电煤价格全面放开。
此后,每年的“全国煤炭订货会”总会传出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的争执声。煤炭企业反复强调,希望按照市场规律为合同电煤定价。但在煤炭价格随市场变化,电价变动有限的情况下,电力企业多次呼吁,要保持合同电煤价格。
当面临这种争执,国家的政策大都倾向受控的电厂一方。2010年12月6日,国家发改委下发《2011年全国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指出2011年重点电煤合同价格维持上年水平不变,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涨价。
然而,政策发挥的实际作用有限。2011年1~5月,多地电煤价格虽然没有上涨,但坑口电厂电煤重点合同兑现率偏低,本地区市场煤价格普遍过高,坑口电厂受成本所困,加之在本地煤源受限,于是开始从异地大量购煤。
黑龙江:不是买不到,而是用不起
在黑龙江东部电厂一些老人的工作记忆中,最辉煌的阶段停留在90年代的坑口电厂建立初期。那时,煤炭价格可控,附近煤矿执行着“当地产煤当地消化”的建设初衷。
2005年后,按照国家发改委“黑龙江省建设发电基地,变输煤为输电”的政策,大批坑口电站在黑龙江东部地区诞生,多数坑口电厂都使用了大容量、高参数、低能耗等技术。
然而近年来,“地方煤炭对坑口电厂煤炭供应少、煤价也居高不下。”黑龙江东部电厂的一位负责人说。在接受采访前一天,他还在为计划内煤炭热值达不到合同要求,厂矿热值差超过合同约定值的问题,与煤矿企业谈判至晚上10点多。
不仅是这位负责人,在黑龙江东部地区,不少电厂都在为电煤合同兑现率低和合同执行的公平性着急。另一位电厂负责人告诉记者,计划内电煤合同量仅占全省电厂需求量的22%左右,而且计划内重点电煤合同的兑现率逐年下降。以2010年的情况为例,黑龙江省计划内煤炭合同平均兑现率只有57%,远不能满足企业生产的需求。
2011年,黑龙江煤炭集团又将电煤计划量由2010年1500万吨减少740万吨。受此影响,很多电厂2011年计划煤合同量只有2010年的一半左右。
除了连年下降的合同电煤量和兑现率,本地区的高煤价是电厂选择离开坑口、外出寻煤的重要原因。
在黑龙江,热值在4100~5100大卡的市场煤价格为420~560元/吨。“这个价格,我们的成本无法接受,但如果从内蒙古购进褐煤,作为经济煤种掺烧,加上运费,价格大概在340元/吨左右。”一位坑口电厂负责燃料采购的负责人说。
为节省燃料成本,2010年,黑龙江很多东部电厂开始从蒙东采购褐煤。其中一家电厂的采购人员告诉记者:“今年虽然从内蒙古运煤的费用涨了一些,但总体仍然比采购本地煤经济。”(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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