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电力 > 新能源 >

煤电一体化或解“电荒”

来源:法治周末(北京)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6-29 11:27 
核心提示:上调电价似乎并未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中电联最新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4月份上调了上网电价后,五大集团(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仅火电业务一项在5月份的亏损就达16.9亿元。

运行近7年的煤电联动机制未能解决的煤电困局,煤电一体化是否能够彻底根治?

在结构性“电荒”不断加剧的背景下,发改委分别在4月10日和6月1日上调了一些省份的上网电价和终端销售电价。

然而,上调电价似乎并未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中电联最新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4月份上调了上网电价后,五大集团(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仅火电业务一项在5月份的亏损就达16.9亿元。

“由于上调电价后,煤价也涨势不减,煤价的上涨吞噬了电力的利润。”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说。

虽然目前长江流域普降大雨,局部性“电荒”有所缓解,但是随着夏季用电高峰的到来,电力供应紧张的局面仍无法得到解决。

多位业内专家称,在电价市场化机制尚未形成的背景之下,行政化的电价调整或将再次陷入“煤价推高电价,上调电价又助推煤价走高”的怪圈。

煤价跟着电价涨

中电联6月20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1月到5月,五大发电集团火电业务亏损121.6亿元,同比增亏78.6亿元。

4月份上网电价的上调并未使电企轻松起来。平均每度1.67分的上调幅度带给火电的收益,在不断上涨的煤价面前,犹如滴水入沙漠,瞬间没了踪影。

对此,中电联表示,电价上调并未能完全反映此前累积的电煤涨幅,而且在此次调价的同时,电煤价格也随之上涨。上调电价似乎是给煤炭供应商提高煤炭市场价格提供了借口。

中国煤炭运输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6月22日,一向被视为全国煤炭市场风向标的环渤海地区港口平仓的发热量5500大卡市场动力煤的综合平均价格已由1月初的779元/吨上涨至843元/吨,而且已经是连续第十四周上涨。

这表明,即使上调了部分省份的上网电价,但上调电价所带来的收益被紧随其后上涨的煤价所吞噬,火电企业的亏损局面仍未得到好转。

中国煤炭运销协会负责人对《法治周末》记者介绍说:“最近几年煤炭价格的走高同煤炭生产本身的安全、环境、人工成本的增加直接相关。而且由于50%的煤炭用于火电厂发电,火电厂对煤炭的需求也直接影响到煤炭价格的走势。”

6月份之前,由于南方一直处于干旱,华中地区的水电机组难以出力,导致火电企业负担加剧,因此较往年对煤炭的需求更大。再加上在“十二五”开局之年,一些高耗能产业重现抬头的态势,更助推了用电需求,于是煤炭价格也随行就市、水涨船高。

不过该负责人补充说,随着南方由旱转涝,长江干线逐渐进入主汛期,水电出力增加,煤炭需求将呈下降趋势。另外,随着国际煤炭价格的回落,我国煤炭进口量也在逐步增加。

“随着进口煤炭数量的增加,国内煤炭市场的供求矛盾将得到进一步缓解,国内煤炭价格虽然维持高位,但是增幅已经疲软,并有逐步回落的趋势。”上述煤炭运销协会负责人说。

电煤价格的企稳或将意味着备受煤价上涨困扰的火电企业将迎来喘息的机会。

不过,虽然因为水电发力,华中、华东地区的电力缺口暂时收窄,但是随着迎峰度夏的到来,局部性“电荒”的危机并未全部解除。

控煤价成难题

当前体制下,煤炭价格放开,电价则由于关系到国计民生,由发改委定价。每当煤炭涨价时,火电企业就不得不承受发电成本增加和利润被侵蚀的痛苦。

为了缓解“市场煤”、“计划电”之间的矛盾,发改委曾于2004年出台了煤电联动机制,即以不少于6个月为一个煤电价格联动周期,若周期内平均煤价较前一个周期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在电力企业消化30%煤价上涨因素的基础上,可相应调整电价。

不过,不断高企的电煤价格和严峻的通货膨胀形势,使得煤电联动机制陷入了停滞状态。华北电力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曾鸣将此种尴尬境地形象地称为“市场经济不能搞、计划经济回不去”。

利润的诱惑是巨大的,在高价市场煤和低价合同煤的现状下,发改委的敦促也好、约谈也罢,都很难刺激煤企全面履行电煤合同的意愿。

林伯强认为,如果政府不想或者难以用行政方式管制煤价,就需要抑制煤价上涨的动力。“随着煤炭企业重组,定价权将更集中在少数大企业手中,而煤炭资源与石油资源同样属于国家资源,完全可以效仿石油行业的特别收益金,通过税收将煤价上涨带来的收益直接收归中央政府。如此一来,就为煤炭企业提供了卖多而不是卖高的动力。”

不过林伯强的建议在上述煤炭工业协会负责人看来,缺乏现实操作性。该人士介绍说:“目前全国煤炭企业10000多家,基本处于充分竞争的状态,而且各家煤炭企业之间的成本差异非常大,单就核算成本而言,就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工作。”

中央财经大学煤炭经济研究院副教授邢雷则认为,目前煤炭价格高企还在于“流通环节的成本过高”。

邢雷分析说,目前我国电力供需紧张的局面主要集中的华中地区。一吨煤炭由内蒙古鄂尔多斯运往秦皇岛港口的运价为120元,再由秦皇岛海运至上海、宁波等港口城市,运价约为50元,再由港口城市运输到江西、湖南等省市,仅运费价格就超过200元。

为此,2009年“两会”期间有4位政协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新建一条北起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东胜煤田,南至湖北省荆州市长江口岸的准荆铁路运煤专线,以期通过降低运输成本、“一劳永逸”地解决中部煤荒和电荒。

然而,时至今日,这条运煤专线仍未获批,中部省份火电企业仍将巨额资金投向购煤和购煤的运输成本上。(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