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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鼓励新能源投资行业“待遇”有差别(2)

来源:经济观察报 作者:于华鹏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5-08 15:28 
核心提示:从该要求上看,风能和海洋能的简单则有理可询。以海洋能为例,目前的海洋能发展技术还不是很成熟,前期的新能源发展、出力还要依靠风能和太阳能为主。 但风能目前无论从规模还是整机的技术上相对其他新能源种类都发

从该要求上看,风能和海洋能的“简单”则有理可询。以海洋能为例,目前的海洋能发展技术还不是很成熟,前期的新能源发展、出力还要依靠风能和太阳能为主。

“但风能目前无论从规模还是整机的技术上相对其他新能源种类都发展快,装机近几年连续翻番,现在风电的问题主要是并网和淘汰落后机组方面的问题,所以在鼓励类中没有过多体现不难理解。”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对记者表示。

国内一大型风机制造商相关负责人也对本报记者表示出相同的观点,“相对于光伏发电方面,风电这几年无论是装机容量、并网发电容量还是度电成本都远超光电,光电一方面技术和销售两头在外,在技术和研发上亟须投资利好和鼓励,另一方面上网标杆电价也未确立,所以光电的市场需要更多政策支持。”

根据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发布的《2010年中国风电装机容量统计》显示,截至2010 年底,中国累计安装风电机组34485 台,装机容量4473万千瓦,年同比增长73.3%。

而相比之下,太阳能到2010年底的发电总装机只有100万千瓦左右。根据能源局的规划,到2015年,中国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500万千瓦,到2020年达到2000万千瓦。

而针对太阳能的鼓励条目,一太阳能整体方案提供商对记者表示,4条鼓励条目还只是取向方面的框架描述,如何鼓励还要等具体的政策。“不过从4条可以看出,鼓励的方向主要侧重上游生产环节和下游客户端的应用层面。”

而对于是否会给市场带来影响,接近发改委的人士对记者表示,这只是政策上鼓励和指导的方向,不代表未进入鼓励类就不支持其发展。更具体的发展思路还会在《新能源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上对各分行业进行详细规划和阐释。

核电建设继续

在新目录中,针对核电的鼓励条目也引人注目。特别是在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后,各界对于核电发展的走向都十分关注。

相比2005年和2007年的两个版本的《目录》,新版《目录》虽有大幅改动,但鼓励“核电站建设”条目则未有改变。

2005年本的核电鼓励条目主要包括铀矿地质勘查和铀矿采冶,低温核供热堆、快中子增殖堆、聚变堆、先进研究堆、高温气冷堆,核电站建设,高性能核燃料元件制造,乏燃料后处理,核分析、核探测仪器仪表制造,同位素、加速器及辐照应用技术开发,先进的铀同位素分离技术开发,辐射防护技术开发与监测设备制造,核设施实体保护仪器仪表开发等10项。

2007年的版本则只在2005版本上增加了“核能制氢”一项。但2011本则改动较大,11项中除保留核电站建设外,增换了鼓励“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废物治理”和“核电站延寿及退役技术和设备”等项目,“核能制氢”也一并改换。

从保留和新增换的条目看,国家对于核电建设的方向基本未变。正如一位接受记者采访的能源行业专家所说,下一步的核电发展只是规模调整多少的问题和加强电站建设维护的安全问题。

而这一点也已有所体现,国家能源局规划司规划处处长何永健在4月底公开表示,未来国内的核电将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加强发展,到2015年实现4000万千瓦装机的计划目标维持不变。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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