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会等部门公务接待费存疑 专家称或被隐藏
94个中央部门首次公开94亿元三公经费
虽是一笔糊涂账 但透露出不少信息
备受关注的中央部门“三公”经费,在舆论高度关注和公众热切期盼中,终于第一次出现在人们的视野。
距国务院所要求的中央部门6月底公开“三公经费”的时限已然过去一个多月,然而截至昨天,依旧有少数几个部门“犹抱琵琶半遮面”未能按期披露相关“三公经费”开支。
即便是已慷慨公布数据的部门,其账单也“粗细不一”,庞大的数据包围下的纳税人如同雾里看花,累计高达94亿元的经费开支仍多是一笔看不清的“糊涂账”。
统计显示,截至昨天,共计94个部门已公开“三公经费”,仍有外交部、国务院侨务办、国务院港澳事务办等部门尚未公开“三公经费”。
关键词 公布时间
选在周末公布,是为躲避公众关注?
让人民知道
政府花了多少钱办了什么事
这94家中央部门公布了2010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和2011年预算(由政府编制、经立法机关审批、反映政府一个财政年度内的收支状况的计划)情况。
所谓“三公”经费,是指中央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今年“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加快实行财政预算公开,让人民知道政府花了多少钱,办了什么事,并提出“三公”经费原则上零增长。
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表决批准了2010年中央决算。之后,财政部首次公布了中央有关部门“三公”经费的总数目:2010年中央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合计94.7亿元,其中出国(境)经费17.73亿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61.69亿元,公务接待费15.28亿元;中央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维持机关运行开支的行政经费合计887.1亿元。
数据过于简略,纳税人看不明白 如何看懂“三公”这本神秘厚账
看看香港是怎么做的
对于中央部门公开“三公”经费,社会上有叫好声,也有质疑声。特别是一些部门公开的数据过于简略,缺乏相应的解释与说明,不具备专业知识的普通百姓很难看得懂、看得清。
人们难免会打这样的问号:“为什么这些部门不能公布得更具体、更详细些?如果连看都看不懂,怎么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专家认为,对于公众的质疑,政府部门理应做出回应,说明情况。只有告诉老百姓钱究竟是怎么花的,并让老百姓参与到监督中,才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确保纳税人的钱不乱花、不白花。
“三公”该怎么公开
要具体到职位到个人
面对中央各部门“晒”出的从不足百万到超过21亿元的“三公”账单,面对或简单不过几行字,或洋洋几千字的情况说明,庞大数据包围下的纳税人,亦是雾里看花。
“要让老百姓看得明白,满足其知情权,行使其监督权,不是公布几组数据、写一些说明那么简单。”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许光建说,首先要对“三公”项目和科目,给出明确定义和具体解释。
比如,“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要细化出公车购置、维修、运行等分项经费,包括有多少车辆、多少司机、公车用途等。(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