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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淡化“三网融合”新总局生新变数

来源:通信世界网-通信世界周刊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芦婷 发表时间:2013-03-19 09:27 阅读:
核心提示:去年11月,国务院曾正式下发文件,同意由财政部出资,广电总局负责组建和代管,注册资本45亿元,组建“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简称“国网公司”),其曾一度被业界认为是继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的“第四大运营商”。

按原计划,2013~2015年是属于三网融合工作的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总结推广三网融合试点经验,实现三网融合的全面推广,但在今年的两会中,并没有明确提及“三网融合”的相关问题。不过在这次的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将整合原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的职责,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新总局”),这或将给三网融合带来新变数。

将三网融合纳入“两化”?

本次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把“积极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加快建设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促进信息网络技术广泛应用”列入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并作为2013年的重点工作。

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原工信部部长李毅中对“两化”融合发表了观点。他认为,如今信息化在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优化,在制造业、能源、交通、基础建设方面,在经济、社会管理、人民生活各方面已经广泛渗透,但信息化和工业化的深度融合还存在四个问题,强调“我国信息产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和国际还有一定的差距,在大家所熟悉的3G/4G、下一代物联网、通信网,三网融合的推进方面,我们还有一定的差距。”

“那么,如何理解‘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的内涵,以及在‘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中是否包括有线电视网络等,将是我们解读并判断未来三网融合走势的关键。”业界资深分析人士吴纯勇表示。

新总局成焦点

两会中,与“三网融合”相关的另一个重要事件就是在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将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其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著作权管理等。改革后,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将加监管国家版权局职能,并不再保留原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

中央编办负责人表示:“将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有利于减少职责交叉,提高管理效率,落实管理责任;有利于统筹推动报刊、出版社、通讯社、电台电视台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发展,加快构建现代传播体系,提高文化传播能力;有利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做大做强,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有利于整合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领域公共服务资源,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不过,关于新总局对三网融合业务的影响,业界声音各异。

观点一:三网融合将随大部制改革无疾而终。“由于在三网融合推进中‘占地为王’现象严重,试点城市引发业务推行不均,并易导致‘三个和尚没水喝’的现象,广电总局与新闻出版总署合并后,中国特色的三网融合或将无疾而终。”业界人士毛启盈表示。

观点二:大部制将加速三网融合进程。有业界分析师表示,由于新总局成立后,将明确管理职责、消除冗余环节,因此,在内容集中统一管控下,播控权的问题将会更好的被解决,而这将会有效推动三网融合的进程。

观点三:三网融合有着其既定的发展规律,不受大部制改革影响。中广互联CEO曾会明认为,从此次两会没有提及“三网融合”来看,“三网融合”以后是否还将作为一项国家扶持政策还很难说,因为一方面从以往的推进历史来看,该业务对经济的拉动力有限,另一方面三网融合是产业发展的自然规律,是科技发展的必然,产业具有自身的调节力。因此,“三网融合是一个阶段性任务,以后并不一定需要政府参与”。(责任编辑: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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