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融合渐成广电“独角戏”
每当谈及三网融合相关事宜,总会发现广电与电信双方的“交流”处于某种“鸡同鸭讲”的状态:广电方面,在以三网融合为契机量身定制了一套颇为“损人利己”的方案后,便开始动用行政通知、法律诉讼、政策示好等多种手段,以期推动电信运营商就范;而事实上,电信运营商在音视频节目播控权落空后就已对三网融合失去了兴趣,上述广电行为在电信眼中实属一厢情愿的“独角戏”。
试点一年后,可以看到,三网融合初期广电主动、电信被动的竞争局面已出现逆转,在看跌三网融合前景并找准自身竞争优势后,手握砝码的电信运营商开始表现出愈加显著的从容与自信。
从未停止相互封杀
广电与电信一年间的竞争格局变化从相关媒体报道的定调上便可见一斑。在最初三网融合试点方案第六稿获得国家三网融合领导小组的认可,并将音视频节目播控权给予广电方时,大量的媒体报道都做出了“广电大获全胜”的评价。而时隔一年,在近期三网融合最具影响力的事件——CNTV状告江苏及广东电信中,多数媒体却给出了“广电敲山震虎、实则逼宫”的评价。广电从主动到被动的境遇变化显而易见。
那么,试点一年间,广电是如何一步步沦为被动的呢?其实,这与广电的竞合对象电信方的思路与策略变化密切相关。
在三网融合试点准备阶段,虽然屡屡发生的广电叫停地方电信IPTV事件已经给了电信方一个不好的信号,但为了争取IPTV内容播控权,电信方高层选择了淡化矛盾、积极争取。据传闻,工信部曾在三网融合试点方案第三、四稿中坚持要求获得IPTV内容播控权,广电、电信双方为此僵持了一个月,但最终仍以广电系如愿为结局。
对此,多位受访地方电信运营商人士表示,“其实对三网融合从来都不曾抱有幻想,因为不论高层如何斡旋,在实践中,双方还是广电叫停电信的IPTV,电信叫停广电的互联网出口,彼此都不曾手软”。
事实的确如此。据记者了解,从三网融合试点开始准备,到随后的正式启动,再到目前的一年期时间点,双方针对彼此的清查、叫停行动从未停止,但同时,由于彼此都不具备领导管理的权限,上述封杀行动往往效果有限。
“每当我们接到当地广电发出的叫停类《通知》都觉得颇为无语,同为平级系统何言下文通知?”广东电信某不愿具名的内部人士表示。
无力的示好
至此,电信各主体已经看清了三网融合难以获得实质推进的前景,开始进一步调整思路,更加专注于业内的市场拓展与竞争。但令电信方颇为不解的是,广电方似乎并没有看清这个事实,不但不停止“单方面美好幻想”,反而大有愈陷愈深之势。(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