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亮:三网融合监管需第三方介入(2)
再延伸开,提到播控平台,很形象的一个比喻是,如果用户用电视看优酷,那优酷是否也算一个播控平台呢?从上述情况来看,已经很难说广电的定义是否合适,包括法院去重新定义重新调整,会不会和版权联系起来,但这一切并非否定版权保护。只是出现了一个新的问题,在越来越多的主体获得IPTV运营牌照并进入市场的情况下,如果播控平台还用目前这种地方管控机制的话,播控方和牌照拥有者之间怎么竞争怎么合作,都是值得关注和思考的问题。
监管需第三方部门介入
记者:作为重要的突破口之一,双向进入该如何实现,遇到问题时,解决途径是否只有诉诸法律?
付亮:首先必须肯定双向准入有其积极的意义,但也必须看到这仍是一个临时的、在现行环境下的应对措施,不是最终的解决方案。原因很简单,比如说广电进入电信提供互联网业务,从理论上讲互联网业务的行业管理应统一由一个政府部门来管,无论是广电的还是电信运营商的,大家都应享受同等的待遇,当然在这样的前提下,适当的政策倾斜或是保护仍然可以存在,但应从政策的层面上有一个明确的表示,很显然在这一方面,我们做的明显不够。
反过来,目前广电方面说播控平台只能由他来做,电信运营商不能做。双向准入以后,电信运营商能不能做播控平台?这一问题,也应该由统一的机构来决定,而非广电。简而言之就是“管内容的管内容,管网络的管网络”,管理应该是中立的、公平的。
也就是说,三网融合最重要的一点是要把政府职能和企业运营分开,管内容的制度和管网络的制度要分开,这些制度和企业无关。其次是管理要建立在公平的法律基础上,无论对广电企业,还是电信运营商,都一视同仁。将来会有很多网,电信的、广电的、第三方的,也会有很多内容,比如电视台的,广播电台的,新华社的,网站的。运营者在合法的情况下都可以申请牌照,可以做内容也可以做网络,也可以两者都做。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