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芬奇大片”中没有看客
“达芬奇事件”发酵至今,公众似乎一边倒地戏谑、调侃、谴责达芬奇家居,包括总经理潘庄秀华,她的哭相都成了“蒙娜丽莎的哭泣”,但对达芬奇的消费者却无同情之意,社会反应与过往同类事件大相径庭。
一篇博文很有代表性,“那些一张30万的沙发,一个50万的抽屉柜,280万一套的家具,我根本不会去看一眼,连做梦也不会搭界!因为那是奢侈品,和我们千千万万的工薪阶层和老百姓距离何止十万八千里!”因为消费不起,事不关己,所以高高挂起;这虽有点酸,还算斯文,更难堪的是看人家笑话,“买200万达芬奇家具是钱多人傻”、“数十万买一张床,富了你就炫吧,结果还不是二百五,上了当?”
当年,鲁迅从日本学医归来,发现一些中国人竟然面对自己的同胞惨遭侵略者砍头、杀戮竟然没有一丝悲伤,反而笑嘻嘻地争着看热闹,于是写过许多鞭挞看客心理的小说、杂文。“达芬奇大片”中一些看客的表现,说明只对事件的内容本身产生兴趣,对事件的真实人物没有同情的看客心理仍大有市场。只不过是,现代看客夹杂了一种“仇富心理”,特别喜欢从富人出丑中获取莫名的快感。
其实,财富未必都有原罪,天价奢侈品也不应有道德标签。因此,富人购买奢侈品是一种正常的消费行为,应该受到合同法、消法等法律的保护,应该得到公理认同和舆论支持。如果仅仅因为自己消费不起而对他人的消费心存妒忌,对他们的权益受到损害作壁上观乃至落井下石的话,这种心理是不是有点卑琐与阴晦?你可以仇视那些为没有道德血液的奸商,却不能仇视所有合法赚钱、依法消费的人。
十万元一个的达芬奇床头柜固然离普罗大众的生活是有点远,远得梦不到边,可一罐两三百元的“洋奶粉”,一件千把块的“洋西装”离你远不远?如果回答是否定的话,恭喜你,你也有机会成为“达芬奇大片”的主角,因为这些“洋品牌”可能就是挂“洋”头卖狗肉。这不是幸灾乐祸,而是想告诉你,覆巢之下无完卵,在商业诚信缺失的大环境下,没有人可以独善其身,大家都是受害者。
社会是一个整体,在某种意义上说,他人的不幸也是你的不幸。一位哲人也曾说过,如果一个社会人们因冷漠而孤立,对身边发生的剥夺与迫害漠不关心,那么任何人都休想从其中解放出来。当别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你充当看客,看人家的笑话,下次轮到你当悲剧主角时,你也别指望别人会替你说话,伸张正义。
在消费者权益遭到侵害的公共事件中,消费者群体自我分化、互相歧视是不明智的。“公敌”在前,唯有抛弃成见,不当看客,精诚团结,才能有所作为。对达芬奇家居这种缺乏诚信的企业,对那些疏于监管的行政机关,应该无情揭露,大力鞭挞,这样才能压缩奸商的生存空间,提高行政机关的监管执行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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