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电子政务环境下档案信息传播伦理保障机制研究(1)
伴随档案信息化的深人发展,特别是档案信息向网络环境的迁移,档案信息的组织管理、公布、传递、开发利用等活动正在进行着一场迅速而深刻的革命,由此也带来了诸如信息安全、侵权与犯罪、新型的信息伦理等问题。如何保障信息化尤其是电子政务快速发展背景下的档案信息活动,引导人们正确利用现代档案技术、规范档案信息传播中的伦理性行为已成为当前档案界必须面对的问题。
一、信息伦理的内涵
谈到“信息伦理”,就必须先要谈谈“伦理”一词的概念。在中国,“伦理”一词最早见于《礼记·乐记》中“乐者,通伦理者也”。“伦”的本意是指“关系”、“条理”,“理”的本意是治玉,引申为分析精微之意。“伦理”二字合用,即指人们处理相互关系时所应遵循的行为准则[u。在西方,"ethics"(伦理)一词源自希腊文“ethos”一词,是指“本质”、“人格”。它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一种意识形态、一种价值体系,是通过社会舆论、个人内心信念和价值观以适当的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种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总和,也是个人进行自我完善的一种手段、目标。
二、档案信息传播中的伦理失范问题
信息技术尤其是电子政务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加快了信息社会前进的步伐,也给社会道德伦理注人了新的活力,促进了社会伦理道德的开放和多元化,然而信息网络技术在促进人与社会全面自由发展的同时,也给我们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带来了不小的冲击。
1.信息安全问题。在网络时代,信息具有很高的价值,可以转化为资产,甚至在某些产业中信息可以作为唯一的产品和资产,所以信息安全也成为重中之重,档案信息也不例外。档案信息在流动传播过程中,由于网络的不安全性及信息系统自身的漏洞,给黑客的人侵、病毒传染、信息的非法窃取等提供了可乘之机,使得网络档案信息安全睦极端脆弱,也给国家安全和人民的利益带来了极大的损失。我们目前所采取的各种防范措施,还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档案信息的安全问题,正如美国计算机软件专家科思所说:“我们甚至有理由怀疑,绝对可靠的防范措施可能永远也找不到。”团因此,如何保证档案信息传播安全也就成为我们当前面临的新的信息伦理难题。
2.信息侵权与犯罪问题。网络本身的开放性和网络数字化符号的通用性、网络的快速、便利和虚拟的特点以及网络传播的不可控性等易引起网络信息侵权与诱发犯罪。这里有一组2000年至2005年的统计数字,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共受理案件55633件,结案54212件,做出行政处罚47484件,其中,2005年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受理案件9944件,结案9380件,做出行政处罚7840件。2000年至2005年,各级版权管理部门收缴各类侵权盗版制品457亿件,其中2005年收缴各类侵权盗版制品1.06亿件。另外,信息技术的发展使个人隐私被采集和公开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对知识产权的侵犯也更频繁。伴随着信息侵权,信息犯罪的几率也大大增加,档案网络信息传播中的信息窃取和盗用、信息欺诈和勒索、信息污染和滥用、信息攻击和破坏等,给国家、社会和个人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3.信息服务的社会责任问题。随着现代信息通讯技术的发展和网络技术的进步,各种信息在网上大量传播。江泽民同志指出:“互联网是开放的,信息庞杂多样,既有大量进步、健康、有益的信息,也有不少反动、迷信、黄色的内容。互联网已经成为思想政治工作一个新的重要阵地。”作为国家科学文化事业机构,档案馆“不仅肩负科学管理档案的重任,而且致力于社会化的服务工作,在繁荣国家文化事业、促进社会进步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档案馆应当履行其职责,保管好档案信息为社会服务。作为档案信息的传播者与实施者,档案工作人员不仅要以高度的敬业精神和专业技能为利用者提供其所需信息,而且要对提供的档案信息进行控制,对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进行隔离;作为档案信息利用者,要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合法合理利用档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