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机制难给共享单车“撑腰”(4)
许叶萍认为,要求共享单车连续使用3年就强制报废的规定不合理,因为每种共享单车、每辆共享单车的构造、材料、使用频率、车况都不相同,“一刀切”的规定难以适用。
“像这种事情就应该交由企业去做决定,因为只有企业才最清楚单车的状况,如果因为车子本身的质量问题造成事故,企业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我们要求企业提供安全的单车就行,至于它们采取何种方法,对单车是修是换应该会有更全面更专业的考虑。”许叶萍表示。
不仅如此,许叶萍还认为,企业掌握并积累了大量数据,本身也具有技术优势,因此能更加有效地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最后促成各种机制的形成。
“这一过程也推动着政府治理工作的进步,比如,不满12周岁用户骑单车上路问题等,很早以前就存在了,现如今通过共享单车引发了全社会的关注和讨论,推动了相关的治理工作。所以说,对新事物的治理和规范,应做到政府、企业、公民三者协同。”许叶萍说。
融合网|DWRH.net关于本文的声明:
文章来源及作者信息:本文作者为法治周末记者平影影。
自2017年4月1日开始,《法治周末》报社与融合网|DWRH.net正式签署相关合作协议,其中包括上述两大平台原创内容的互相转载、共同撰写等相关事宜。
在合作期间,融合网|DWRH.net已获得《法治周末》报社文章转载的合法权益,敬请周知。在贵机构尚未从相应版权方处获得正式授权之前,请贵机构勿转载。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融合网立场。如对本文有异议,请及时与融合网值班编辑联系与沟通。
(责任编辑:方向)-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