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战“双11” 民营快递旺季涨价难
“双11”将至,各家民营快递公司在厉兵秣马的同时,也在酝酿提价方案。有消息称,担任电商物流主力的“三通一达”等,在“双11”期间会或多或少提高快递服务的价格。
《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获悉,虽然各家公司未对提价一事正面表态,但其各地分公司及基层网点的提价方案都已在计划之中,希望借此摆脱往年旺季“增量不增收”的困局。不过,对于被上游客户以及自身运营模式“绑架”的民营快递,涨价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增量不增收
日前,申通在官网挂出《关于阶段性积极调节旺季快递价格的通知》,其中明确表示:“号召各分公司、各网点积极运用价格杠杆调节快递业务量”“各分公司、基层网点旺季期间根据自身的运营能力,在合理并能够承受件量增幅的情况下,研究具体的价格调整方案”。
对比中通、圆通、韵达,申通是唯一公开宣布提价意向的快递公司,“至今我们未接到公司关于此事的通知,若有我们会及时做信息发布。”韵达快递有关负责人回应说。
但在以加盟模式为主的民营快递行业,价格波动的决定权多已下放到了各家公司的分公司及基层网点。记者致电全国多个区域的民营快递门店,其工作人员多承认在“双11”期间会对快递服务的费用略做提升。如圆通快递浙江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即表示,11月1日起,该网点对客户收取的快递费在原有的价格基础上上调0.5元/单。
据国家邮政局预计,2014年“双11”期间快件业务量将突破5亿件,比2013年同期增长近五成。最高日处理量将达到9000万件,比2013年增长38.5%。与此同时,2014年的快递旺季长于往年,从“双11”持续到春节前夕,共104天。
“形势尤为严峻。”申通方面在阐述涨价理由时表示,据预测,2014年“双11”公司业务量将突破2000万票。而根据过去三年“双11”期间的数据,由于没有采取淡旺季差异价格,快递公司一方面大力投入,另一方面却普遍陷入“增量不增收”状况,不盈利或亏损的现象较为严重。
有不愿具名的民营快递公司高管表示,多数公司为了备战“双11”,都要“加人、加车、加场地”。为尽快处理积压的包裹,几乎所有的快递公司都要付出额外成本。在过去3年,这些成本都是由快递公司承担,导致“双11”越做越亏——电商人的狂欢,却几乎成为快递行业的“灾难”。
模式困局
与快递公司“欲涨还休”的态度相比,淘宝店主的态度则鲜明得多。在杭州做童装销售的淘宝店主何先生即表示,他常用的快递公司并未向其提及涨价一事。
“若真涨了,就换一家呗,快递公司的选择还是蛮多的。”何先生表示,若以“双11”期间2万单的成交计算,若单笔快递费涨0.5元,其将额外支出1万元,这也将会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这样的模式肯定是不健康的。”中国快递物流咨询网首席顾问徐勇表示,淡季降价,旺季涨价,这是多数行业通行的做法。但在快递行业,涨价却是一个极为敏感的话题。
在徐勇看来,民营快递业“涨价难”的困境在于,一方面被上游的网购商家和店主绑架,涨价往往意味着失去客户。另一方面,国内的多数快递公司运营模式单一,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导致行业的恶性竞争屡见不鲜。
这也是国内快递行业野蛮生长带来的恶果。徐勇表示,过去民营快递在拼命扩大业务量的同时不断压低价格,而现在企业发现快件量的增加超过自身服务能力就会出现亏损,即业务量越大亏损越多。
快递服务费用难以上涨的结果,是各家快递公司的一线员工在天量包裹面前疲于奔命,快递的时效性和服务质量难以保障,各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不断发生。“最终形成的是快递行业与消费者双输的局面。”申通方面表示。(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