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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苏宁觊觎虚拟运营牌照 机会之门难开

来源:IT商业新闻网 作者:贺一鸣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5-28 15:11 
核心提示:另有企业则认为,虚拟网络运营商不是真正的基础电信运营商,没有网络,也没有全业务牌照,只是租赁基础电信运营商的资源做移动通信业务转售业务,赚的是利润非常薄的二手电话卡业务,这是个竞争本已过渡,也无多大利润可言的行业。

最近,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牌照(虚拟运营商)颇受关注。有消息称,工信部将只管牌照的发放,表面上数量不限,但实际上取决于是否有运营商愿意与其合作,预计三大运营商将至少选择共6家企业合作,即至少会发放6张牌照,而目前申请者以零售企业居多,而不是互联网企业。

分析称,最快成功申请成为虚拟运营商的,很可能就是国美、苏宁、中域等手机渠道商。据了解,目前全国性连锁手机渠道商几乎都在积极申请虚拟运营牌照。

按照北京邮电大学教授阚凯力的话解释,“虚拟运营”无非就是一些批发商,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家基础运营商处批发打包购买“话音”、“数据”、“短信”等服务,再零售给普通消费者。虚拟运营商的利润主要来源于批发零售之间的差价,批发价格比运营商自己零售的市场价格越低,虚拟运营商能获得的利润就越高。

一旦成为虚拟运营,渠道商就可以依靠强大的门店优势来跟基础运营商“抢生意”。知名电信业分析师付亮认为,这些手机渠道商变身虚拟运营商的成本很低——渠道商原本就是帮运营商和手机企业卖手机的,因此再从运营商处批发来一批“通信能力”,贴上自己的商标,在卖手机或卖电脑的同时可以搭售。

在如何看待转售企业与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合作竞争关系上,工信部也强调,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是促进我国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重要举措。移动通信领域也是目前电信业发展最重要、最活跃的领域之一,该领域向民间资本开放有利于促进行业发展,发挥民间资本灵活、创新的优势,满足移动用户个性化、差异化的服务。

工信部表示,在这里,转售企业与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只是竞争的关系,更是合作的关系,希望双方在试点过程中逐步探索合作共赢的模式,共同将移动通信市场这块“蛋糕”做大。(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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