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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征税“妖魔化”:5%误传背后的真相(3)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6-03 14:07 
核心提示:淘宝的税收实况 目前电子商务主要的模式有B2B、B2C、C2C三种,B2B、B2C两种业态都没有税收问题,没有纳入征税范围的只是C2C中的一部分,如果对电商纳税,C2C市场老大淘宝将受影响。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提供的数据

淘宝的税收实况

目前电子商务主要的模式有B2B、B2C、C2C三种,B2B、B2C两种业态都没有税收问题,没有纳入征税范围的只是C2C中的一部分,如果对电商纳税,C2C市场老大淘宝将受影响。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中国C2C市场淘宝集市占全部的94.5%,处于“垄断地位”,另外,拍拍网占5.3%,易趣网占0.2%。2012年全年,淘宝交易额过1万亿元。

在C2C这一业态中,由于购买方是普通消费者,所出售的商品五花八门而出现质量问题时多数商品不支持全国联保,销售方并不主动提供发票,从而导致了C2C交易一直游走在纳税的边缘。

2012年,淘宝、天猫实现交易额突破万亿,其中天猫成交额大致为2000亿元,保守估计淘宝交易额约为8000亿元。如果不计算减免征税的额度而粗略计算,以5%的额度征税,淘宝上的商家一年下来将因此增加近400亿元的税收成本。

以0.8%-1.5%计,如果征税,2012年淘宝商税负为80亿元至150亿元。

事实或有偏差。数据显示,一是目前94%的淘宝卖家年营业额在24万元以下,大多不在征税的范围内,而一些发展较好的商家,在线下已经开始缴税了。

根据现行税法,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月销售额两万以下免增值税,如果月销售额超过两万、年销售额80万元以下,按3%的简易征收率来计算缴纳增值税。

年销售额超过80万元的网店应该主动向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税率为17%,但可以用进项税抵扣,具体算法是销项减去进项乘以17%的税率。

刨去94%不需要交税的淘宝用户+已经在线下交税的淘宝用户,如果对电商征税,税额远低于400亿元,也远低于80亿元至150亿元,只有极少数商家会增加成本。
受打击的还有极少数货源渠道不正规的店铺,如果要征税的话,他们首先得出具相关的发票,而一些店主很难做到这点。这类店铺在淘宝上绝对数量极少。

二是大家电的毛利率不到5%,电脑是6%-7%,服装的毛利率约是50%,鞋是20%多,毛利率相对较高,但单价较低,刨去人力、正常的运营开支折算下来,服装、鞋子等品类的净利润仅在10%左右,所谓利润“薄得像刀片”,如果再算上3%的税,商家利润就更薄了。

张万刚认为,目前税收的确重,但并不能因此妖魔化,现实中一些税并不像网上传言一样离谱。(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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