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东钱多胆壮:5年建成千亿B2C王国(2)
因物流计划过于庞大,京东曾一度被外界质疑或面临资金链断裂的危机,目前来看C轮融资所得或可缓解此种忧虑。在刘强东看来,过去10年是电子商务跑马圈地赛,而2011年则全面进入淘汰赛。但即便竞争激烈,京东2011年的销售增长目标依然很高,将从2010年的102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240亿至260亿元。在这背后,庞大的物流和仓储建设,或将成为京东商城在淘汰赛中的“杀手锏”。
刘强东多次对外表示,计划在上海嘉定建设一个“亚洲一号”的现代化仓库,并形容其将“有鸟巢的8倍那么大”。而上月28日京东占地258亩的南方总部悄然落户广州知识中心城,计划年底前完工,和华东大区同时上线运营。刘强东认为,京东商城眼下最想做的就是迅速扩大规模以得到客户认可,从而保证企业有效的竞争力,而执行这一策略不可避免的就是对物流的高投入。而这种投入,甚至是以牺牲盈利为前提的。在一星期前举行的电子商务投融资高峰论坛上,刘强东表示,如果不计算物流方面的巨大投入,京东两年前已开始盈利。
艾瑞市场咨询产业研究部副总监王芳认为,目前中国B 2C产业正处于抢占市场份额的进程中。其中,价格竞争是没有门槛的,可复制性强,从短期来看各大主要电商都具备了此资本能力,但不属于可持续的行为。“但物流仓储建设对资金投入、运营建设有很高要求,竞争对手并不能在短期内复制。一但建成,可以大幅降低运营成本,是B2C竞争的核心要素。”
王芳分析,京东商城15亿美元的融资,并不会在短时间内对其在国内B2C市场的地位造成明显影响。“但京东将资金分配于物流仓储建设,预计将在2-3年后显现明显的优势效应,对其中后期发展提供支持。”
群雄割据的B2C市场
根据易观国际发布的《2010-2013年中国C2C网上零售市场交易规模预测》,C2C市场规模2010年实现4150亿元销售额,但今年增速将放缓,预计2013年市场规模为7450亿元。而同期B2C市场规模,预计将从2007年的468亿元增长至4150亿元,增幅接近8倍。
“从市场规模上看,2-3年内B2C并不会超越C2C,但B2C商业模式将会成为主流,在盈利及发展空间上更有优势。”王芳指:“B2C是一种走规模效应的商业模式,尽管目前仍处于抢占市场份额、提高管理能力的阶段,但京东、当当等已完成初步规模建设。“
目前,京东商城正稳坐B2C领域的头把交椅,2010年其完成102亿元销售额,占当年艾瑞咨询统计中国B2C市场规模的1/6.但与此同时,竞争者亦没有闲着。当当在美国上市;淘宝分拆淘宝商城、成立“无名良品”;腾讯将“QQ会员官方店”更名为QQ商城;百度与日本乐天合资建设乐酷天;国美、苏宁涉足电子商务;以及一系列垂直B2C商城的集体发力,使中国B2C市场正式进入群雄割据的战局。
王芳表示,京东从3C这个细分市场起步,累积规模效应,在上游议价、内部管理、打价格战等方面已形成优势。不过,刘强东似乎并不满足于此,2010年京东将旗下商品品类迅速扩充,形成从图书、日用百货、食物等十几个品类,本次融资同时更宣布将推出一个独立的奢侈品B2C网站Toplife。刘强东及其团队正迫不及待地朝着其5年内建立千亿B2C王国的目标加速前进、一路狂奔。
“从满足用户需求和扩大规模效应来说,京东向综合性平台发展的方向是正确的,毕竟3C产品毛利率较低,其他品类可进行均衡。”王芳分析指:“未来京东最大的挑战是打好‘组合拳’,不同品类的管理有所不同。其次,在融资过后,面对公司的迅速扩张,如何同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仍需注意。”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