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电力 > 新能源 >

头部效应加速动力电池洗牌 新能源车或将进入寡头时代(2)

来源:通信信息报 作者:邹奕萍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8-07-31 10:01 
核心提示:其次,只强调动力电池单个主体的发展,已经不能满足当前产业的需要。电池企业应该提升对产业链的整合能力,通过战略合作、联盟合作和合资等多种方式与研发机构、整车回收和梯次利用等企业进行深度融合和协同,方可

其次,只强调动力电池单个主体的发展,已经不能满足当前产业的需要。电池企业应该提升对产业链的整合能力,通过战略合作、联盟合作和合资等多种方式与研发机构、整车回收和梯次利用等企业进行深度融合和协同,方可为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造血能力将决定车企生死

众所周知,新能源汽车的核心在于动力电池,电池的好坏直接决定了车辆的续航里程和使用体验,因此,未来的新能源车全球竞争,得电池者,得天下。

另一方面,新能源汽车如何能够健康长久发展,其依靠的应该是自我造血,而不是持续性的被动输血。新能源汽车行业要想真正实现良好发展,单凭对政策的依赖肯定是不够的,必须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强化自身的造血能力,正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这种造血能力体现在核心技术能力、是否具有全球化资源配置和互联网思维,以及资本运作能力上。需要提醒的是,目前在研发实力上,国内企业与国际先进企业还是有一定的差距。并且对行业标准以及专利的重视程度尚不足。因此,这一切都成为衡量车企是否具备强大的“造血”能力的基本指标。

可以预见,随着行业集中度提高,强者恒强,有技术优势、市场优势、资金优势的企业必然可以在 “后补贴时代”的环境下胜出。

融合网|DWRH.net关于本文的声明:

文章来源及作者信息:本文作者为《通信信息》报社记者邹奕萍。

自2018年4月开始,《通信信息》报社与融合网|DWRH.net正式签署相关合作协议,其中包括上述两大平台原创内容的互相转载、共同撰写等相关事宜。

在合作期间,融合网|DWRH.net已获《通信信息》报社文章转载的合法权益,敬请周知。在贵机构尚未从相应版权方处获得正式授权前,请勿转载。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融合网立场。如对本文有异议,请及时与融合网值班编辑(具体联系方式请见融合网首页底部的“联系我们”)联系与沟通。

(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