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痛点缠身(3)
报废电池该何去何从?会不会对环境产生危害?应该如何处理? “目前国家出台政策的重点还是在推进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上,但对于敏感环境危害问题并没有过多谈论。”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杨蔚林指出,目前,国家对于新能源汽车是否清洁环保的审查只是浮于表面,仅限于对于汽车本体部分审查,未及于整个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条,而新能源汽车产业污染主要来源于制造等上游产业以及其所依赖的电力来源的不清洁性和回收再利用可能会出现的环境污染。
有学者预测,目前市场上电池的使用寿命一般在6年左右,以5年/8万公里的质保计算,2009年到2012年推广的车辆或行驶里程较长车辆的动力电池,已需要更换或维修,从今年开始,我国即将迎来动力电池的“报废潮”。
2月26日,工信部等七部委印发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报废电池“谁生产谁回收”,强调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要求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而相关企业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各环节履行相应责任。
“但现在国内回收电池行业刚刚起步,对应的回收率仅2%。”张宪指出,废旧汽车动力电池拆解工序复杂且具有安全隐患,产品一致性差且剩余寿命及电池状态无法系统评估,回收利用经济性欠佳等诸多问题。
张宪补充说,应加大对电池回收企业的专业技术支持和科研投入,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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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及作者信息:本文作者为《法治周末》报社记者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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