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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拟将核事故防灾区域扩大至核电站方圆30公里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1-19 08:27 
核心提示:重审方针中,把核电站方圆约5公里区域定为在核事故发生后需立刻疏散的“预防防护措施区域(PAZ)”,方圆约30公里区域定根据事故发展逐步疏散的“紧急防护措施区域(UPZ)”,方圆约50公里区域定为配备稳定性碘剂的“放射性碘防护地区(PPA)”。

据报道,日本原子能安全委员会(委员长班目春树)工作小组17日向安全委员会提出了一份重审方案,希望将重点实施防灾对策的地区从原来的核电站方圆8~10公里扩大到约30公里。安全委员会表示同意,称“该报告吸取了福岛核事故的教训、采用了国际化思考方式,内容妥当”。

预定明年4月开始运作的原子能安全厅将开始重审工作指南。日本文部科学省等相关部门也将为此推进必要补贴的准备工作,以帮助地方政府开展增设测量辐射量的监测点等工作。各地方政府将着手重审地区防灾计划。

重审方针中,把核电站方圆约5公里区域定为在核事故发生后需立刻疏散的“预防防护措施区域(PAZ)”,方圆约30公里区域定根据事故发展逐步疏散的“紧急防护措施区域(UPZ)”,方圆约50公里区域定为配备稳定性碘剂的“放射性碘防护地区(PPA)”。

现行方针中,防灾区域为核电站方圆8~10公里。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中方圆20公里内都禁止进入,作为对策网点的“外部中心”由于距离太近而无法使用,反映了预案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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