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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第一 两岸核电安全合作意义非凡

来源:华夏经纬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0-23 10:00 
核心提示:进入21世纪,为应对气候变暖、缓解能源压力,核电需求大幅增长,核电工业发展势头强劲,核电与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更为紧密。“核电既是天使也是恶魔”的本性,使它在给人类带来巨大福利的同时,也可能给人类带来巨大灾难。

日本“福岛核事故”爆发后,两岸合作成为两岸各界关注的焦点。10月20日,《两岸核电安全合作协议》在第七次“陈江会”中顺利签署,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再添新成果、再谱新篇章。

核能开发利用是20世纪人类最伟大的科技成就之一。如今,核能已成为人类使用的重要能源之一,而核电则是电力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进入21世纪,为应对气候变暖、缓解能源压力,核电需求大幅增长,核电工业发展势头强劲,核电与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更为紧密。“核电既是天使也是恶魔”的本性,使它在给人类带来巨大福利的同时,也可能给人类带来巨大灾难。尽管不少科学家信誓旦旦地宣称,一个人死于核灾的机率小于被陨石砸中。然而,核电发展50多年来,核灾爆发的频率及产生的危害似乎远远超出预期。今年3月,日本地震、海啸引发“福岛核事故”,对日本人民和全球环境造成难以估量的伤害和影响,让上个世纪80年代“谈核色变”的情绪重新笼罩全球。

安全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永恒主题,也是当今乃至未来人类社会重点关注的主要问题。核电“低风险率、高危险性”的特性,决定了安全是核电应用的首要诉求。正如《两岸核电安全合作协议》所言,“安全第一”是核电应用普遍遵守的基本原则,攸关人类健康、安全、财产及环境。所谓“核电安全”,就是在核电设施选址、设计、建造、调试、运行及退役期间,为了保护公众及环境免受可能的放射性危害所采取的措施总和。

核电事故的危害具有时间上的持久性和空间上的扩散性,单个国家或地区可以采取“严格核安标准”、“加强核安监督”及“减少核能比重”等措施来加强核能安全治理,但如果没有周边国家或地区积极配合消除核能安全隐患,单个国家或地区即使竭尽所能治理核能安全也无法真正确保安全。因此,应对核电事故的威胁绝不能见树不见林,必须超越狭隘的国家主义窠臼,树立开放的全球主义意识。

尤其对海峡两岸而言,目前双方均拥有相当比重的核电,而且地缘比邻、唇齿相依,一旦发生核能事故,互相影响、相互冲击在所难免。“福岛核事故”告诫世人自然存在巨大的不可测性,谁也无法保证现有核能安全措施一定万无一失,这对海峡两岸不无及时且深刻的启示。在此背景下,两岸从保障人民福祉出发签署《两岸核电安全合作协议》,为提升两岸核电安全水平、加强两岸核电安全信息透明及促进两岸核电安全经验交流作出制度化、机制化安排,无疑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此外,由于长期政治对峙、军事对立,两岸在核能这类深度安全领域向来各行其是,对于重要技术或敏感信息更是讳莫如深。如今,两岸为了人民福祉决定进行核电安全合作,表明两岸合作不断深化、互信不断增强,这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必然结果和重要标志,无疑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当然,《两岸核电安全合作协议》只是框架性合作协议书,深化两岸核电安全合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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