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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核安协议 台湾有权强制大陆分享资讯

来源:中央社商情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0-21 08:43 
核心提示:核安协议聚焦“提升核电安全资讯交流”、“建立事故通报联繁机制”与“促进核电安全资讯公开”,现阶段双方主要聚焦核电安全 ,暂不谈核“电产业发展”、“核电技术移转”及“低放射性废弃物、用过核子燃料处置与处理”等项目。

台湾陆委会副主委赵建民18日表示,大陆是核能大国,两岸核电从未合作,是安全上的大洞,两岸签署核安协议后,台湾有权强制大陆定期分享核安资讯。大陆不但是核能大国,“未来还会更大”。大陆目前有14座核电厂运作中,还有20多个核电厂兴建中,原来的机制有漏洞,现在把它补起来,表明了签署成果对台湾是非常有利的。

他说,若大陆不幸发生核灾,台湾在第一时间就会知道,进而採取必要的步骤,对大陆台商、家属、学生採取保护措施。目前大陆核安资讯不会与台湾分享,但签了这项协议后,大陆不可能不跟台湾分享。

他表示,涉及核能机具运转、核废料、核子技术等议题不在协议范围之内,该协议完全是针对核电厂运作可能造成的风险,作核安资讯交换,也不涉(核灾)赔偿损失的问题。不过,协议中将提及,若两岸有一方不幸发生核安事故,另一方可提供必要协助。

民进党籍立委日前质疑,台湾与大陆签署核安协议后,未来可能得透过大陆转知国际原子能总署(IAEA)的资讯;对此赵建民回应”绝无可能”,台湾以前是 IAEA的成员,退出联合国后,仍与IAEA定期来往、定期资讯通报,从来没有间断,核安是人类安全的重大事项,超越政治。

核安协议聚焦“提升核电安全资讯交流”、“建立事故通报联繁机制”与“促进核电安全资讯公开”,现阶段双方主要聚焦核电安全 ,暂不谈核“电产业发展”、“核电技术移转”及“低放射性废弃物、用过核子燃料处置与处理”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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