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岛核电站二号反应堆或并未发生氢气爆炸
根据东京电力公司内部设立的事故调查委员会截至目前对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所进行的调查发现,过去以为3月中旬2号机组曾发生过爆炸,现在有关方面总结认为,并非是当初以为的氢气爆炸。
有关方面过去以为,在福岛第一核电站发生的事故中,1号机组于3月12日下午发生氢气爆炸后,14日上午3号机组也发生氢气爆炸。15日清晨,2号和4号机组几乎同时发生了爆炸。
其中,关于15日清晨发生的爆炸,东京电力公司事故调查委员会截至目前汇总的中期报告草案显示,根据对核电站厂区内设置的地震仪所记录的振动波进行的分析,结果发现爆炸仅发生过一次,发生时间为清晨6时许。从振动的波型资料判断,是由4号机组发生氢气爆炸造成的。2号机组没有发生氢气爆炸。不过,几乎与此同时,在2号机组反应堆所在的安全壳的下方,压力控制室的压力急剧下降。因此,据分析当时可能是因为某种原因导致压力控制室等处出现了破损。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