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电力 > 新能源 >

环保部严查危险废物 多晶硅行业瓶颈待破

来源:Solarbe 作者:Solarbe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9-17 10:18 
核心提示:“由于四氯化硅是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如果企业采用的是非闭环生产,就需要考虑四氯化硅的处理问题。”魏启东说,四氯化硅遇水会产生盐酸,只要在处理过程中避免遇到水,还是很好的化工原料,可以用它来生产白炭黑等。

一场针对多晶硅等行业废物处理的整治风暴正席卷而来。到今年年底前,国家环境保护部将集中力量以多晶硅等行业为重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工作。

据悉,多晶硅副产物四氯化硅的处理是目前已成为制约中国多晶硅行业发展的瓶颈。据了解,生产1公斤多晶硅将产生10—15公斤的四氯化硅,1000吨/年的多晶硅厂一年产生的副产物四氯化硅将达到1万—1.5万吨,如果将这些四氯化硅简单水处理甚至排放,将会对环境保护造成巨大的压力,同时大大增加原料硅粉和液氯的消耗,使得多晶硅生产成本失掉竞争能力。

专家表示,由于国家关于四氯化硅处理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处理乱象。

废料处理乱象

多晶硅“火”了,多晶硅废料的处理问题却成了企业头疼的事。

“事实上,四氯化硅并没有传说中的那么可怕。”江苏光伏产业协会魏启东教授表示,而且以目前的技术水平完全可以消化再利用,关键看生产企业采用的是何种方式来处理,“只要用起来就不会造成污染,不应称为企业的瓶颈”。

“由于四氯化硅是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如果企业采用的是非闭环生产,就需要考虑四氯化硅的处理问题。”魏启东说,四氯化硅遇水会产生盐酸,只要在处理过程中避免遇到水,还是很好的化工原料,可以用它来生产白炭黑等。如果采用闭环生产,那么通过循环再利用,可以生产出高纯硅等原料,既可以降低成本又可以环保。

但是并非所有的企业都能做到。目前国内大部分多晶硅企业实现了清洁化生产,但也有部分企业尚未掌握四氯化硅的回收技术,估计比例在10%左右。中投顾问新能源行业研究员萧函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说,在不规范的行业,潜规则普遍存在。一些地方政府出于GDP的考虑,对四氯化硅的不规范处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些企业在不具备资质的条件下利用关系与多晶硅企业签订合同,以较低价格获得四氯化硅,然后采用非法方法处理。这些现象的存在导致大量的剧毒四氯化硅被非法处理,严重危害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成都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技术人士说,现在多晶硅企业的关注点还主要是投产和达产,还没有把目光放在副产物的利用问题上。近年随着多晶硅的快速发展,为了抢占市场,国内多晶硅企业纷纷从国外引进成套装备。可是,多晶硅生产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包括合成、氢化、还原、分离等诸多环节。要把这一系统运转开来生产多晶硅,对企业来说已经是严峻的考验了,不可能把太多精力放在副产物利用上。

江西赛维LDK光伏硅高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陈希一同样表达了这样的看法,但他对四氯化硅的资源化利用前景比较乐观。他此前表示,之所以还存在四氯化硅利用的瓶颈问题,主要是因为很多企业并没有把注意力放在处理四氯化硅上。但随着氢化技术在中国的渐趋成熟,消化大量的四氯化硅不存在技术障碍。

监管漏洞待完善

随着多晶硅的高产出,四氯化硅的出产量也在大幅提升。为赚取不法利润,部分企业竟随意排放未经处理的四氯化硅废液,给生态环境造成难以恢复的破坏。这也折射出我国在多晶硅监管方面存在漏洞。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日前表示,今年以来,我国连续发生多起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事件,严重威胁环境安全,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这暴露了我国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危险废物利用处理能力不足、无经营资质企业大量存在和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屡禁不止等问题。究其原因,一是地方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二是环境监管和执法不到位,对危险废物违法行为处罚和打击不坚决。三是危险废物管理法规制度不落实。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表示,多晶硅在欧美发达地区产能比较大,如果不能实现四氯化硅的有效控制,多晶硅就不可能在环保要求更严的发达国家继续生产。

据了解,在美国,从安全和运输成本两个方面考虑,年产量达1000吨的多晶硅工厂,四氯化硅应当就地转化为三氯氢硅回用到系统中,不能作为副产物对外销售;年产量达3000吨的多晶硅工厂,则应当对废弃的氯硅烷采用回收工艺;年产量达10000吨的多晶硅工厂,金属硅就应当就地生产。

以目前的技术来说,实现四氯化硅的无害化处理是完全可行的。孟宪淦说,“出现环保问题,主要是部分厂家工艺技术不到位、环保管理执行不严格所致。”

在我国尚无专门处理四氯化硅企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技术标准,也没有相关的准入规定。萧函分析表示,实际上关于四氯化硅的处理主要是近年来随着多晶硅产业的快速发展而产生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四氯化硅处理的乱象。

萧函认为,政府在监管方面确实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多晶硅企业的四氯化硅流向不明,政府未能有效监管。四氯化硅处理企业资质不符,政府也缺乏有效的惩罚措施。针对这些问题,他建议,政府应加快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的制定,建立有序的行业发展环境,尤其是要加大对四氯化氢处理企业的资质审查。同时,加强对晶硅企业、四氯化硅运输企业、四氯化硅处理企业的监管力度,对于四氯化硅的流向建立严格的监控制度,做到“一企一档”。还有就是加大对四氯化硅处理企业的技术支持力度。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