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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太阳能申请破产 未来命运尚不明朗

来源:PV-Tech 作者:PV-Tech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8-19 21:19 
核心提示:根据长青太阳能所处债务级别同实际资产的比较,同“某些”票据所有者的交易表示少量债权人和股东可以获得投资者基金利润。该公司表示,普通股将“在履行第11章的计划后完全废除。”

17日,曾有报道称长青太阳能表示其正在同2015年到期的可交换优先安全票据(ConvertibleSeniorSecuredNotes)13%的持有者进行深入的协商持久战,从而导致该公司延迟了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呈交的季报。而现在该公司则宣布已经按照美国破产法第11章的规定申请自愿破产。与此同时,长青太阳能还宣布已经同某些票据持有者签订协议,同意出售其StringRibbon硅片技术资产用于偿还70%以上的债务。双方以商定启动掩护性竞标活动。

长青太阳能的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迈克尔·艾尔希洛(MichaelEl-Hillow)表示:“一月份以来,长青太阳能便主动重新定位自身,以便充分利用StringRibbon的潜力,期望该项技术可以为我们带来更高的太阳能电池产量和更多的组件生产商。因为这些客户面临着进一步降低生产总成本,特别是硅片供应成本的巨大压力。今天我们选择采取这样的行动,是希望通过长青的专利技术使行业标准的硅片继续发展壮大,从而为不断进步的太阳能行业提供成本更加低廉的硅片。”

他补充道:“根据破产法第11章的规定,长青太阳能可以通过建议的销售流程为股东挽回更多的损失。更重要的是,在履行法案规定和执行销售流程的同时,我们技术的开发不会受到任何干扰。日常运营照常进行,员工履行各自的职责,我们也会照常支付在此期间为我们提供过商品和服务的供应商。”

根据长青太阳能所处债务级别同实际资产的比较,同“某些”票据所有者的交易表示少量债权人和股东可以获得投资者基金利润。该公司表示,普通股将“在履行第11章的计划后完全废除。”

根据新闻稿原来的措辞,此时长青太阳能的未来命运尚不明朗。但公司摆脱法案第11章的束缚重新开始运营的情况也常有发生。但是该公司核心知识产权的变卖表示此时此刻该公司只能孤注一掷,为票据持有者挽回数百万美元,因为比起业务供应商和股东,他们在法律上有着获得货币回报的优先权。

主要票据持有者支持变卖长青太阳能的StringRibbon技术知识产权,即使销售可能产生财务成本,甚至还支持“减价大甩卖”这个决定。

实际上,某些主要票据所有者已经成了公司,名为ESPurchaserLLC。该公司将作为掩护,遵照破产法的规定为变卖的长青太阳能知识产权以其它资产提供“信用投标”保证。这意味着如果买方出价低于票据所有者商定的估值,ESPurchaser将成为上述资产的所有者。但是此次出售的资产购买协议要经过破产法庭的审批并满足其它一些惯例成交条件。

正如之前所强调的那样,长青太阳能濒临破产,没能保住替代形式的基金,还负担上了沉重的损失。其股票价格已低于在纳斯达克股票交易所上市的价格,正面临着退市危险。

在一份呈交美国证券交易所的报表中,长青太阳能指出,破产流程引发的费用预计将在1400万至1750万美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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