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电力 > 新能源 >

山东“煤路”广电煤储存超27天

来源:经济导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7-30 13:43 
核心提示: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日前发布的2011年上半年煤炭经济运行情况通报显示,我国煤炭供需平衡仍比较脆弱,受天气变化、水电出力、运输不畅等外部因素影响,区域性、时段性的供需矛盾不时出现,煤炭供应平稳运行面临压力。

随着用煤量大幅增加,为应对供应紧张形势,一些省份开始采取多种措施优先满足本省煤炭供应。一是采取各种手段限制煤炭外流,二是增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 

前些日子的电荒虽有缓解,“缺煤”的尴尬却日益凸显。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日前发布的2011年上半年煤炭经济运行情况通报显示,我国煤炭供需平衡仍比较脆弱,受天气变化、水电出力、运输不畅等外部因素影响,区域性、时段性的供需矛盾不时出现,煤炭供应平稳运行面临压力。 

同时,煤炭流通格局出现新变化。近年来,东部发达地区煤炭需求大幅增长,一些原主要煤炭调出省(如河南、安徽、山东)煤炭外调量大幅减少,调入量大幅增加,有的省区已经变为净调入省,区域调节难度加大。 

面对此种现状,包括山东在内的一些煤炭大省正在多方找煤。 

电煤储存量达27天 

山东省经信委经济运行局副局长史玉明28日对记者表示,目前,山东的煤炭供需基本平衡。尽管近期天气持续高温,但全省沿海八大电厂的电煤储存量依然维持在27天以上,能够满足全省用电需求。 

据史玉明介绍,为了应对夏季可能到来的电荒,山东省在今年3月份即着手实施30天电煤储备战略,力争在今年5月31日达到这一考核标准。但是,随着后期气温逐步升高且下雨频繁,给用煤和储煤管理带来不便。为减少企业运营和管理成本,目前企业正稳步减少电煤储备,但总体上仍然保持电煤储备量在15天以上。 

尽管山东有了30天电煤储备的保障措施,但面对严峻的煤炭供需形势,这显然远远不够。 

中国煤炭运销协会理事长王战军表示,煤炭流通格局的变化将影响区域煤炭供需平衡,并导致华东、华中等地区煤炭紧平衡态势延续。以往,河南煤炭供应湖北、湖南,安徽煤炭就近供应上海、江西、江苏。今后,长距离煤炭外送压力增大,特别是煤炭调运难度增加。 

“以前内蒙古的煤炭基本不出北京局,随着京沪高铁的开通,客运货运线路分开,我们正考虑是否可将内蒙古的煤炭经北京局再往南运,从而缓解目前的紧平衡状态。”史玉明说,目前铁路运输的煤炭占山东省外煤调入的60%左右,如果能够在上述线路获得突破,将对山东煤炭供应产生重大利好。 

海路方面,去年山东经海路调入1800万吨煤炭。而今年上半年,这一数字便已达998万吨。山东省经信委预计,全年海路调入煤炭有望达到2000万吨。另外,山东正积极协调秦皇岛港、天津港等港口,使煤炭可经海路直接运抵山东烟台电厂、百年电力、威海电厂等沿海发电企业,保证山东煤炭供应;在公路方面,山东也积极协调运力,多运煤炭。 

多方开辟“煤路” 

多方运煤的背后,是我国煤炭区域格局和流通格局的新变化。 

据山东能源集团董事长卜昌森介绍,山东省实有煤炭可采储量不足40亿吨,最大产能1.5亿吨/年,20多年后山东将面临无煤可采的境地。 

然而,近年来山东省耗煤量以每年2000万至3000万吨递增,预计自2010年之后每年耗煤量将达到3亿吨以上,每年需从外省净调入2亿吨以上,并且对外省煤的依赖度会越来越大。 

“从2003年山东就变成了煤炭净调入省,河南也在去年成为煤炭净调入省,陕西、山西的情况也不容乐观。”史玉明表示,山东现在的煤炭来源地已经开始向陕西北部、山西北部和内蒙古西部转移,不仅运输距离变长,而且环节也增多,多方开辟煤路已经成为必然之选。 

据导报记者了解,随着用煤量大幅增加,为了应对本省煤炭的供应紧张局势,一些省份开始采取多种措施优先满足本省煤炭供应。一是采取各种手段限制煤炭外流,如明令加大上马电厂、煤化工等煤炭转化项目,二是增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有煤炭专家调研称,目前国内有13个省份采取经济、行政命令等措施限制煤炭出省。 

史玉明表示,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明令禁止地方出台措施限制煤炭流通,目前山东并未出台限制措施。每年山东有近1/3的煤炭外运出省。“一些优质精煤和焦煤主要供应南方的一些钢铁企业,而质量稍次的煤炭留做本省发电使用。内蒙古、山西等供应了山东大量煤炭,我们也不应该限制自己的煤炭输出。” 

对于山东在省外开拓的煤炭资源,史玉明表示,这些煤炭资源除一部分就地消化外,剩余的部分也基本运往距离较近的地区。“如果把新疆的煤炭运往山东,成本就太高了。”他说。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