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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选址 重在科学

来源:中国能源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7-21 15:31 
核心提示:如何更有效地应对地震、海啸之类的外部自然事件对核电站的危害?核电厂址的选择如何以历史数据为依据分析事故概率?如何在选址时更准确地判断可能引发核电站潜在风险的未知因素?就我国核电工作者关心的问题,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辐射安全专家阿贝尔冈萨雷斯近

如何更有效地应对地震、海啸之类的外部自然事件对核电站的危害?核电厂址的选择如何以历史数据为依据分析事故概率?如何在选址时更准确地判断可能引发核电站潜在风险的未知因素?就我国核电工作者关心的问题,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辐射安全专家阿贝尔·冈萨雷斯近日在2011世界核大学清华周北京培训研讨会上表示,概率分析不是频度分析,要应用概率安全分析和贝叶斯分析等综合研究核电站选址时面临的问题,以提高分析评估的可信度。

国际选址规定

“核电厂的选址是为一个设施选择一个合适厂址的过程,包括对有关设计基础的适当评估和界定。”冈萨雷斯如此界定选址的概念。

据冈萨雷斯介绍,国际原子能机构对核电站选址制定了相关的国际法规,《核安全公约》第17条对该公约缔约方的选址做了规定,即每一个缔约方应采取适当步骤,以确保制定和执行相应的程序:以便评价核设施在预定寿期内可能影响其安全与厂址有关的一切有关因素。同时,评价拟议中的核设施对个人、社会和环境的安全可能造成的影响。必要时,要重新评价上述两个评价中提及的一切有关因素,以确保核设施在安全方面仍然是可以接受的。此外,邻近拟议中的核设施的缔约方可能受到此设施影响,为此展开磋商,并应其要求向这些缔约方提供必要的信息,以便他们能就该核设施很可能对其自己领土的安全影响继续进行评价和做出的估计。

此外,在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安全标准所涵盖的基本安全原则、要求及导则均涉及核电站选址问题。“其中,一般要求有三项准则,即适用于外部自然及人为诱发事件相关危害、适用于确定核装置对所在地区潜在的效应、基于人口和应急计划制定考虑因素。”冈萨雷斯介绍。其中,外部事件评价包括了地震和地表断层、气象学事件、洪水、岩土工程危害和飞机撞击等外部人为诱发因素。

据了解,外部自然及人为诱发事件相关危害的准则规定指出,必须在厂址的所有外部自然及人为诱发事件中可能对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的特征方面,对建议厂址进行充分调查;必须考虑到土地利用方面可预见的重要变化,诸如扩大现有装置和人类活动或建造高风险装置;必须以能够用作输入推导与核装置相关,危害的参数项来表示重大的自然和人为诱发因素,即应选择或制定适当的参数来描述危害。

对所在地的潜在效应,必须考虑运行和发生事故后对放射性物质的预期释放或可能释放做适当评估,同时注意生物圈在积累和运输放射性核素方面的作用。就相关数据的把握,相关准则指出,必须使用厂址特定熟路,除非无法获得;也可使用适当的模拟技术或相关的其他地区获得的危害进行危害确定。

“应对可使用的概率方法学予以特别考虑。而且一般采用概率危害曲线对外部事件进行概率安全评定。”冈萨雷斯指出,“适当时,必须收集所在地区有关重要自然现象或人为诱发情况及活动的发生情况和严重性的史前资料和记录、历史资料和记录以及仪器记载资料和记录,而且必须认真地进行可靠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分析。”

我国选址再思考

目前,我国在运核电站的安全检查已经结束,在建核电站安检正在进行中。虽然新建项目审批还没有准确日期,但对选址的讨论没有中断过。中广核集团曾于今年3月19日宣布组织用最先进的标准对所有核电新厂址进行安全评估,重新筛选厂址。

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冯毅此前曾提及厂址问题将是福岛核事故后核能行业新的课题和挑战,即如何考虑多重自然灾害或极端自然灾害与次生灾害叠加事故对核电安全的影响,进而完善核电厂抗震、抗台风、防洪(海啸)的安全管理。同时,评价多堆厂址在发生重大核事故时可能产生的问题和管理措施。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已审查初可研报告的厂址共43个,规划容量近2亿千瓦。这些厂址分布一部分位于江苏、浙江、广东、山东、广西、福建、海南、辽宁等沿海省份、一部分则位于内陆的湖北、湖南、安徽、吉林、河南、四川、重庆,其中包括湖南桃花江核电站、湖北咸宁核电站和江西彭泽核电站。(见图表)(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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