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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水电站是谁在支持?(3)

来源:法治周末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7-20 14:54 
核心提示:通过石家庄市工商局网站检索发现,成立于2009年8月14日的大山深处农林开发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农林种植,农副产品销售,观光旅游、农产品采摘,注册资金100万元。蛟潭庄镇人大主席团主席闫永强证实,白秀军是该镇

通过石家庄市工商局网站检索发现,成立于2009年8月14日的大山深处农林开发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农林种植,农副产品销售,观光旅游、农产品采摘,注册资金100万元。蛟潭庄镇人大主席团主席闫永强证实,白秀军是该镇政府一位工作人员的弟弟。上龙窝村一位知情人向记者透露,龙窝水电站这个项目,最早是他在负责申报,那时候,上龙窝村是平山县县委一位主要领导的联系点。

于是,在该领导和县委办公室的帮助下,该知情人找平山县水务局的人来勘测,并形成了有关报告和材料。后来,镇领导知道了他在跑项目,便把这个项目要归了镇里,由镇里继续申报。这位知情人说,他为跑这个项目花了5万元,到现在也没有报销。据他所知,目前,龙窝水电站项目除了白秀军外,还有四五位镇干部入股。他曾经去找一位入股的干部,要求报销这5万元,该干部答应了,但至今也没有给他报销。入股这个项目的人都是谁?当他正准备说时,被站在一旁的老伴制止。

蛟潭庄镇人大主席团主席闫永强,被村民们说成工程指挥部指挥长。对此,闫永强向记者明确否认。他说,他本人只是代表镇政府负责协调工作,并不是指挥长。龙窝水电站这个项目是国家的,国家拨的钱不够,就拉来个体老板白秀军投资。在平山县水务局,负责小水电站工作的负责人说,目前,平山县已经有小水电站27座,其中卸甲河流域有七八座,龙窝水电站是在建项目。这位负责人介绍说,申请建设小水电站,需要国土、环保、发改委、城建、水务、水保办、河道办、安监、工商等众多部门审批。被询问水务局有没有龙窝水电站的审批手续时,这位负责人肯定地说:“有。”当提出能否查看一下时,这位负责人又改口说,水务局这边没有保存材料,要查,可以到建设单位。找到距离水务局几十米远的大山深处农林开发有限公司,大门紧锁,没有一个人。在蛟潭庄镇政府,闫永强与白秀军电话联系后告诉记者,白秀军在县城。

第二天上午,当记者赶到80多公里外的县城,与白秀军电话联系时,语音提示“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中午时分,白秀军给记者回电话说,他在山里有事,下午回县城后跟记者联系。到下午5时,还没有等到白秀军消息的记者再次拨通了他的电话,询问他什么时候能回到县城。他答复记者,赶回县城后无论早晚都会跟记者联系。直到第二天,记者都没有等到他的电话,也跟他联系不上。记者赶到石家庄,在有关部门查到了河北省发改委关于龙窝水电站的批复文件。

记者看到,在文号为冀发改农经[2005]299号的河北省发改委《关于平山县龙窝水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中,“同意平山县龙窝水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提出的建设方案。项目由平山县蛟潭庄镇政府承建。”根据该批复,项目建设年限为2004年至2005年,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修建引水渠3980米……拦河坝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洪水设计、30年一遇洪水校核。批复中还指出:“项目总投资643.668万元。资金来源:申请国家投资265万元,河北省水利厅补助120万元,项目建设单位自筹258.668万元。”

在《平山县龙窝水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中,记者了解到,龙窝水电站是卸甲河流域梯级开发的第七级电站,通过经济效益分析,本工程项目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2.2%,工程项目的全部回收年限为10.9年,投资利润率为10.3%。

记者还发现,龙窝水电站总体布置有两个方案。

方案一是,坝址选在杨家岭村上300米处,引水工程在卸甲河左岸,全长3300米,装机800KW,厂房在下龙窝村下600米处。

方案二是,坝址在土楼村上350米处,引水工程在卸甲河左岸,全长3980米,装机1000KW,厂址与方案一相同。

最终,河北省发改委批准龙窝水电站总体布置采用方案二。

然而,现在在建的龙窝水电站的入水口即坝址建在了杨家岭村上300米处,而不是河北省发改委批复的坝址在土楼村上350米处。这样,仅隧洞就少挖了至少600长。同时,建设单位也由蛟潭庄镇政府换成了大山深处农林开发有限公司。

村民们认为,龙窝水电站工程是蛟潭庄镇党委、政府从上面跑来的项目,从2004年立项、批准,就缺少科学论证,没有考虑河水改道引起的老百姓生活、生产,以及生态、环境问题,是一个不应该建的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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