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光伏发电将加速发展(2)
配套技术标准和管理机制待完善
2007年以来,为了促进国内光伏发电产业技术进步和发展,国家先后出台了多项有关促进光伏发电发展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特许权招标、光电建筑补贴政策和“金太阳示范工程”。由于处于发展初期,配套技术标准和管理机制不完善,导致目前在光伏发电方面多种关系尚未理顺,部分问题亟待解决。
特许权招标项目执行招标电价,价格竞争导致中标电价大幅低于实际成本。“金太阳工程”重在对初始投资进行补贴,对于用户侧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收购除自用外的多余电量,执行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电价。有观点认为,该上网电价水平过低,不能为项目业主带来合理利润。但从项目实际开展情况看,不少用户侧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业主是第三方投资者,并非建筑物业主,且所发电量不是主要用于自用,而是作为独立发电站运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没有出台相关电价执行办法,地方电网企业缺乏操作依据。
光伏发电并网易产生谐波、三相电流不平衡,输出功率不确定性易造成电网电压波动、闪变,因此,需要满足一定的并网技术标准。2005年发布的《光伏系统并网技术要求》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为指导性国家标准,且已超使用期限。2009年,国家电网公司发布了《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试行),但该标准对光伏电站分类较为粗放,缺少有针对性的细化条款。千瓦级小型屋顶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可能是未来我国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重要发展方向,但该标准并没有对接入220伏居民电压的技术要求作出相应规定。
由于国外光伏发电设备价格远高于国内价格,光伏发电设备供货商在国内市场以次充好的问题较为突出,同时特许权招标项目业主和“金太阳工程”业主为了压缩成本,也倾向于采购低价设备,由此导致工程质量难以保障。尽管我国光伏产品检测和入网检测机构已经具备检测能力,但国家尚未出台强制性的检测认证管理办法。目前,绝大部分光伏发电项目无法达到电网企业现行的并网技术标准,导致光伏发电设备并网运行时会对电网的安全稳定产生一定的影响。
产业健康发展,需多方协调促进
光伏发电产业的快速发展是我国实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达到15%目标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碳排放强度下降40%~45%目标的重要保证之一。为了规范光伏发电行业发展秩序,促进产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需要包括政府、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在内的各方共同努力。
为了防止无序发展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应严把规划关,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总体规划,科学合理地制定光伏发电发展规划。以中长期规划指导年度规划,以年度规划指导项目核准。规范项目核准程序,避免“一哄而上”。
电网企业应以积极的姿态和严格的要求对待光伏发电并网问题。一方面,要从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国家能源战略大局出发,积极推动光伏并网工作;另一方面,要以严格的管理规范行业的发展。抓紧研究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填补标准空白,滚动修订完善现有标准。
在政策驱动条件下,光伏发电产业的发展有赖于明确的市场预期和发展前景,应在总结特许权招标经验的基础上,尽快确定光伏发电上网的分资源区标杆电价政策,并建立滚动调整机制。同时,还应拓宽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发展基金的资金来源,适当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电价附加水平,确保财政支持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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