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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太阳”工程补贴标准再次下调

来源:新世纪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7-08 21:27 
核心提示:2009年3月起,中国政府决定每年从财政出资100亿元左右,为太阳能屋顶和光伏建筑建设提供补贴,以促进国内太阳能发电市场的形成。但是这个 “金太阳”工程执行效果不尽如人意。截至2010年年底,一期工程动工建设项目不足规划总规模一半,在2010年11月,财政部

为进一步扩大国内光伏发电应用规模,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近期下发通知继续支持“金太阳”示范工程,不过补贴力度根据市场走势小幅下调。

2009年3月起,中国政府决定每年从财政出资100亿元左右,为太阳能屋顶和光伏建筑建设提供补贴,以促进国内太阳能发电市场的形成。但是这个 “金太阳”工程执行效果不尽如人意。截至2010年年底,一期工程动工建设项目不足规划总规模一半,在2010年11月,财政部等部委最终确定的二期项目规模,较一期大大缩减。

根据财政部等部委6月底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1年金太阳示范工作的通知》,“金太阳”工程的补贴标准为,采用晶体硅组件的示范项目补助标准为9元/瓦,采用非晶硅薄膜组件的为8元/瓦。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称,“补贴实际上在减少”。在2010年的“金太阳”工程中,关键设备最低中标价为10.5元/瓦,根据当时 50%的补贴标准,以及4元/瓦的安装补贴,实际补贴为9.25元/瓦。不过,目前太阳能电池价格已下降至7元-8元/瓦左右,国内一些光伏企业对“金太阳”工程组件价格的报价比去年的中标价降低了约70%,因此补贴也随之减少。

通知中的另一变化是,对“金太阳”工程关键设备,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蓄电池的采购,由去年政府集中招标改为由业主单位自主采购。

“这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业主的积极性。”孟宪淦说。

不过,一位业内人士指出,上述补贴方式没有根本性改变,仍然是对装机进行补贴,补贴上网电价则是更为有效的补贴方式。

通知还要求加快执行2009年、2010年示范项目,已下达资金的项目必须在今年年9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并提出资金清算申请。未按规定期限完工项目,一律收回补助资金;对示范项目建设进展较慢的地区和企业,原则上不再安排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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