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启洲:电力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势在必行
“电力行业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势在必行”——政协常委建言电力体制改革
“今年以来,国内电煤继续大幅上涨,火电企业严重亏损,现金流断裂,无力组织生产,这也是导致今年发生‘电荒’的重要原因之一。”在此间举行的全国政协十一届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小组讨论会上,陆启洲等委员认为,电力行业已经到了只有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时期。
作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陆启洲委员说,更为值得关注的是,我国出口多为高能耗、低附加值的产品,而进口则多为高科技、高附加值、低能耗产品,按2010年数据,我国净出口产品电耗约为3.6亿吨标准煤,而其价格仅为国际市场价格的70%,相当于变相补贴了全世界。
电力改革最为核心和敏感的问题就是电价。陆启洲说,近年来在煤炭等资源类产品价格大幅度上涨的推动下,电价改革严重滞后,电价不仅不能反映资源稀缺性和供求关系,甚至不能反映成本。
“电价过低虽然有利于老百姓降低生活成本,有利于改善民生,但是一旦危及到电力的安全保障,带来的问题就大了。”陆启洲说。
陆启洲建议,从调整电力结构入手,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减少对煤炭等不可再生资源的依赖。结合我国能源储量、分布与需求的实际情况,在继续发展水电、核电等清洁能源的同时,应把风电、太阳能发电放在更加突出和重要位置。
在布局结构调整方面,陆启洲认为,应重点加快电源布局和电力负荷布局调整。我国东部经济发达,用电负荷高,但电力发展受资源储备、环境容量、土地供应以及铁路运输等条件限制。因此,电力布局结构的调整,就是要结合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在西部资源富集区建电厂,通过特高压输电,把电能送往东部负荷中心。
“电价机制不顺。电价由供电企业与物价主管部门协议商定,小水电就更没有主动话语权,有的县上网电价竟有数十种之多。”刘晓庄常委提出,要尽快运用市场杠杆,理顺电价体系。
“根据《电力法》‘同网同质同价’的规定,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建立与完善科学合理的小水电上网价格体系,制定小水电上网最低保护价,允许小水电借网向近区工业企业或城镇直接供电,推动小水电的产业升级和良性发展。”刘晓庄常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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