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4 +1 ”:颠覆传统影视剧营销(2)
众所周知,三星手机因其快速推新品而闻名,以2009年为例,超过80款新品上市,相当于每月推出7个新款产品,2010年也达到50~60款。反观电影这种媒介形式,制作周期相对较长,从策划、立项送审、拍摄、后期制作、审批到院线排档,平均最少需要10个月。如果采用传统的植入,待电影上映时很可能植入的产品已经“过时”。
如何解决快速变化的新品与电影制作周期长之间的矛盾?多年来,很多国内顶级的影视公司都曾与白晔的团队接触,但都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解决方案。2010年,情况发生了变化;
调研结果显示,在2009年,已经有超过70%的网民通过互联网观看过视频,其中还有超过40%的用户有过或者愿意在网上观看影视剧等长时间、高流量的视频内容;
政府对版权的管制日趋严格,版权正在成为网络视频行业发展的关键;
有一些先行的互联网公司,逐步开始涉足网络剧集的制作,但由于预算压力,很难出精品;
网络影视作品由于审批和播放渠道的特殊性,运作周期相对较短;
微博在改变世界的沟通方式;
三星开始寻求在中国大陆地区使用明星代言手机产品及品牌的可能。
大事件通常蕴含在一些潜在变化的组合之中。这时候,三星碰到了北京多声部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和新浪,前者希望三星手机能够赞助他们的影视作品,而后者除了是这部影视作品的独家网络推广平台以外,还在与三星进行微博手机客户端的合作。
通过一个多月的策划,一种新模式的雏形诞生——三星手机签约大陆及港台一线明星作为手机品牌及产品代言人,同时与代言合约一同打包签署出演网络影视短片的演出合约。联合香港著名导演彭浩翔团队拍摄三星手机定制的四部网络电影,版权归属三星,同时包括一部大电影,形成覆盖网络及实体院线的新娱乐产品。三星在网络电影的内容及推广播放过程中,全程植入手机的微博应用等商业元素,同时,整合常规视频网络广告投放资源,并进行版权广告置换,打通国内主流播放渠道。
把广告做成娱乐产品
用受众喜欢的方式,附着在被受众追捧的娱乐事件中,达到商业利益的“越级”传播。逻辑虽然简单,但做起来并不轻松。
植入的度。对品牌广告主来说,独家“定制”意味着更多的话语权和内容控制力,但这种控制力并非是生硬、勉强的植入,而应该首先从“娱乐产品”的角度考虑,充分重视用户的观影体验。如果过分地植入,将对娱乐产品产生致命影响。四部短片融入了三星智能旗舰手机GalaxyS、平板电脑手机Galaxy Tab、Smart Phone系列产品和新浪微博应用的宣传,如何巧妙植入这些产品信息、引发观众的兴趣,这就要考量策划团队的智慧了。
“有时候,‘赤裸裸’的产品画面并不一定有效,相反,有时候‘不说’更能够引起话题。”白晔笑着说道。以周迅主演的《指甲刀人魔》为例,片中出现了男主角使用三星平板电脑Galaxy Tab的场景,画面中故意隐去了“Samsung”的品牌Logo。结果引发了观众在新浪微博和百度知道上的热烈回应,大部分人是询问这款产品品牌和型号,甚至有人讨论这是否是苹果推出的二代iPad。而后续的“解密”环节,再次提升关注度。
娱乐产品,品质决定一切。《4夜奇谭》虽然是网络剧,却制作精良,并由一线明星扮演。该系列网剧共四部,每部分上下集,每隔一周更新内容,分别为周迅主演的《指甲刀人魔》、黄立行的《假戏真做》、余文乐的《谎言大作战》,以及张静初的《爱在微博蔓延时》。在传统的影视娱乐营销模型中,如果邀请如此众多的一线明星扮演,制作人所担负的成本绝对不小。但在广告主主导的定制模型中,制片方可借助品牌广告主代言明星资源,控制制作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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