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新媒体 >

传统广告公司面临三层挑战 要补“新媒体课”(2)

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宋文明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8-15 16:18 
核心提示:郑香霖:客户做营销或者广告活动,按照不同的产品类别,产品本身所处的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的诉求。他们也会有疑问,比方说这个产品是投放一二线城市合适,还是三四线城市合适?是投放BBS好还是微博好? 过去没有这样的

郑香霖:客户做营销或者广告活动,按照不同的产品类别,产品本身所处的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的诉求。他们也会有疑问,比方说这个产品是投放一二线城市合适,还是三四线城市合适?是投放BBS好还是微博好?

过去没有这样的调研,回答客户类似的问题完全凭我们的从业经验。而放眼全球,广告从业人永远都在说数据不够。去年同期,我们发布了一个所有媒介接触点的调研报告,具体说就是实力传播把所有和消费者沟通的渠道都进行了研究,包括电视广告、节目植入、活动赞助、店内媒体和产品展示等等。我们去年做了一个大规模调研,衡量了主要64种传播渠道的沟通效果,从策划的角度帮客户选择媒体组合,得到了不错的反馈。

今年,我们将接触点研究延伸到了互联网领域。我们发现,很多问题都可以量化,这是我们做策划时最重要的一步。

《中国经营报》:您之前公开表示,实力传播2011年的广告代理收入预计增幅为13%。在这个世博、奥运、世界杯等重大事件缺席的年份里,实力传播的增长动力源自哪里?

郑香霖:增长动力来自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客户新产品、新品牌的推出;二是客户对区域市场的开拓。尤其是客户中的一些外资企业,以前集中发展一二线城市,现在越来越注重三至五线城市的业务拓展,包括开店和收购。

如今欧美的经济还没有回到金融危机之前的水平,很多全球性的企业还是将发展重心放在中国市场。所以虽然今年没有大的活动,但我们预计依然能够保持13%的增长。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中国媒体费用的狂涨。我今年去过很多国家,没有一个国家涨得像中国这么厉害的。根据相关统计,电视媒体在10年平均刊例价格上涨30%;而由于电视媒体的涨价,很多品牌开始考虑使用网络视频广告,主流的网络视频网站的广告价也同比上涨了30%左右。

社会化营销:做一些别人未见的新东西

跟以往合作的传统媒体不一样,数字平台的创新可行性远超过以前任何一种媒体形式,这也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中国经营报》:很多人将过去的2010年归为中国企业微博营销“元年”。在您看来,2011年,中国企业在使用微博营销的手段和理念上,有没有出现一些突破?

郑香霖:突破肯定有,去年很多客户还在看,今年这些客户都已经在做。

目前,我个人觉得大家都在试验,所有客户都在尝试,这已经跟以前有了很大的变化。两年前,开心网火的时候,很多客户不是不愿意尝试做网络广告,而是在观望。微博出来之后,大家都开始去尝试,这是前所未有的。如果将来有更好的平台,客户也会愿意试的。(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